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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大学08年研招录取等事宜的相关规定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20日 17:51 新浪考试
四、录取 1、拟录取考生必须是复试合格的考生。 2、复试合格的考生是否录取应以本院系或拟录取专业考生综合成绩排名为依据。 3、各招生院系对所有拟录取考生按录取专业确定导师,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备案。 4、符合申请硕博连读条件的考生可提交申请,经导师和院系审核后报研究生院审批。 5、复试阶段材料须交研究生招办备查,至少保留三学年(未录取的考生材料保存一年)。 五、奖助学金评定 1、硕士生奖助学金等级:Ⅰ类 1.6万元/年,Ⅱ类 1.2万元/年,Ⅲ类 0.8万元/年,Ⅳ类0.4万元/年。 2、由研招办根据《东南大学研究生培养基金管理办法》向各招生院系下达各级奖助学金指标数,各院系以考生综合成绩排名为依据进行第一学年的等级评定。其中, 单位委托培养的考生不参加各类奖助学金的评定。 经调剂复试被录取的考生一般不享受奖助学金。 经破格复试被录取的考生一律不享受奖助学金。 3、从第二学年起,将由院系和导师对所有普通培养研究生的学习成绩和科研业绩一年一评,学校按研究生培养基金管理办法对奖助学金实行动态管理,但单位委托培养研究生不参加各类奖助学金的评定。 六、复试录取工作的监督和复议 1、实行全程监督制度。学校纪委、监察部门参与复试录取过程的各个环节,进行全面、有效的监督。 2、实行巡视制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派有关工作人员到复试现场巡视,加强监管。 3、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各招生院系要建立健全复试录取工作规章制度,所有参与复试录取的工作人员都要认真负责,严格保密,切实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要追究责任。 4、实行复议制度。为及时处理复试录取中出现的争议,在公示有关信息的同时,必须保证考生咨询、申诉、监督渠道的畅通。各招生院系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对本院系考生复试和录取结果负责,向考生公布监督电话,如有考生提出疑问,应由招生领导小组及时答复和解释;对于因争议较大而不能确定是否录取的考生,招生领导小组可决定再次复试或复议。 东南大学 2008年3月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新浪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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