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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08研招录取原则等相关事宜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21日 17:15 新浪考试
五、录取原则、类别和基本奖学金 (一)录取原则 “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 (二)录取类别 定向培养:“强军计划”和“国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属于定向培养。 委托培养:在职研究生、单考生列入委托培养。 普通培养: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属于普通培养。 (三)基本奖学金 基本奖学金比例及使用按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系列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调剂复试 校内不同学科专业之间考生的调剂,原则上应统考科目相同、专业考试科目相近或专业相近,且初试成绩上调入、调出单位分数线。个别生源数量及质量不理想的学科专业可申请从本学科专业实力较强的“985”高校中接收少量调剂生源(具体调剂事宜由相关学院制定)。调剂生的毕业和报考单位均须为“985”高校且初试成绩达到国家及我校自主划定的复试分数线。校外调剂生须报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批后方可初录,并由研究生院招就处统一发放《调剂接收函》。 调剂生须以书面形式写明理由,并经调出、调入单位同意。调剂生须严格按复试要求进行复试,必要时进行笔试加试。 所有调剂生均占接收调剂培养单位年度招生总指标。调剂生原则上第一年不享受基本奖学金和助研助学金。 六、体检 为保证录取质量,使新生入学后能尽快办理医疗保险手续,依据教育部、卫生部、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标准,我校在复试阶段由校医院对复试考生(含本校推免生)进行体检。体检结果不符合标准者不予录取,体检有疑问者入学前再进行复检,复检不合格者不予注册。外校推免生在入学时补体检手续。具体安排请见武汉大学研究生院主页(网址:http://www.gs.whu.edu.cn)。 八、工作安排 我校复试工作安排在2008年3月27日—4月14日期间进行,具体时间、地点、要求由各培养单位通知考生本人,或请考生上培养单位网站查询。考生参加复试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持学生证)及复印件和准考证,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红章)。考生(含统考、联考、单考、强军计划)报考资格按报考条件严格审查。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不予复试。考生不按时参加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复试费用由各培养单位按校财务部有关规定收取。 特此通告 武汉大学研究生院 2008年3月20日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新浪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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