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师范大学2008年MPA专业学位教育招生简章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6月30日 16:25   MPA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

  华南师范大学

  培养目标 

  本专业学位是为适应公共管理现代化、科学化、专业化要求而设立的,为政府部门及非政府公共机构培养德才兼备、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型公共管理人才。

  招生专业方向 

  根据学校的优势,今年设置的招生方向有:①行政管理、②公共经济管理

  课程设置 

  1、核心课程:按照国家统一要求,设置社会主义建设理论与实践、公共管理学、公共政策分析、政治学、公共经济学、社会研究方法、英语等7门核心公共课程。

  2、专业课程:每个方向设置5门专业课程。

  3、选修课程:若干门。

  培养费用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收费,全部学费3.6万(可分三个学年交清)。

  培养方式 

  采取集中授课或周末学习的方式,学习年限为3-4年。

  学位授予

  对修满规定学分,成绩合格,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学员,授予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

  联系我们

  (1)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20-85213863 020-85211115(fax)

  通讯地址:广州石牌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研究生院301)

  邮政编码:510631

  E-mail : yjshc2@scnu.edu.cn

  网址:202.116.42.209/hnyjs/work/firstpage/news/zsb.jsp

  (2)华南师范大学MPA中心:

  公共经济管理方向请咨询以下电话:

  李老师 电话:39310146 E-Mail: mpa168@163.com

  行政管理方向请咨询以下电话:

  刘老师 黄老师 电话:39310586 E-Mail:ggyyjsh@126.com

    更多信息请访问:新浪考研频道 考研论坛 考研博客圈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新浪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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