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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师范大学2008年MPA专业学位教育招生简章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6月30日 16:25 MPA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
华南师范大学 培养目标 本专业学位是为适应公共管理现代化、科学化、专业化要求而设立的,为政府部门及非政府公共机构培养德才兼备、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型公共管理人才。 招生专业方向 根据学校的优势,今年设置的招生方向有:①行政管理、②公共经济管理 课程设置 1、核心课程:按照国家统一要求,设置社会主义建设理论与实践、公共管理学、公共政策分析、政治学、公共经济学、社会研究方法、英语等7门核心公共课程。 2、专业课程:每个方向设置5门专业课程。 3、选修课程:若干门。 培养费用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收费,全部学费3.6万(可分三个学年交清)。 培养方式 采取集中授课或周末学习的方式,学习年限为3-4年。 学位授予 对修满规定学分,成绩合格,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学员,授予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 联系我们 (1)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20-85213863 020-85211115(fax) 通讯地址:广州石牌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研究生院301) 邮政编码:510631 E-mail : yjshc2@scnu.edu.cn 网址:202.116.42.209/hnyjs/work/firstpage/news/zsb.jsp (2)华南师范大学MPA中心: 公共经济管理方向请咨询以下电话: 李老师 电话:39310146 E-Mail: mpa168@163.com 行政管理方向请咨询以下电话: 刘老师 黄老师 电话:39310586 E-Mail:ggyyjsh@126.com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新浪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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