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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陕西省2008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报名工作的通知
陕学位办〔2008〕30号
各有关招生单位: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08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08〕33号文)和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关于做好2008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报名工作的通知》(学位中心〔2008〕31号文)精神,现就做好2008年全国联考报名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安排
2008年全国联考于10月25、26日进行。各学位类别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见附件1。陕西考区的有关考务工作委托陕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以下简称“省学位中心”)组织。
二、报名
今年全国联考报名工作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一)陕西省报名网址:xwb.shaanxi.gov.cn(陕西省政府学位办公室)
(二)陕西省网报时间:2008年7月5日早8:00—2008年7月16日晚12:00(报名网站测试时间为7月3日—4日)。
(三)现场确认时间:7月18日-21日,现场确认地点在各有关招生单位。
(四)在陕西报考者须在规定的网报时间内,通过互联网登陆陕西报名网站,填写、提交报名信息;然后,在规定的现场确认时间内,到陕西各招生单位缴纳报名费、照相、确认报名信息。
报考者应在规定的报名期限内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逾期不予办理。只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办理照相、缴费及确认等相关手续的,本次报名无效。
为了提高报名工作效率,提高采集考生信息的准确性和可信性,请各招生单位在组织生源时将报名办法以适当方式通知考生,使所有考生通过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并仔细检查,如果有误,及时修改。由考生现场签字确认后的信息,由其本人负责,一律不再更改。
三、按照学位办〔2008〕33号文件精神,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有关学位类别条件的审查,由招生单位在录取前进行。具体资格审查时间和方式由招生单位自定。“资格审查表”由招生单位留存备查。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招生单位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对报考教育硕士、军事硕士专业学位和报考高等学校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者,招生单位须在考试前尽早通知考生应试专业课名称及专业课命题、制卷、阅卷费的收取方式等。对报考工程硕士、农业推广硕士、兽医硕士、体育硕士、艺术硕士、风景园林硕士、汉语国际教育硕士和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的考生,招生单位还须通知考生专业考试和(或)相关测试的时间和地点。
四、省学位办公室具体组织陕西考区的报名工作。所用软件由教育部学位中心免费提供。具体报名工作程序及要求见附件2。
五、各招生单位应于7月24日前将本单位《考生基本信息数据库和图像信息数据库光盘》(一式两份)送交省学位中心。各单位在送交上述材料前应仔细核查,保证各项内容准确无误。
六、各单位现场报名软件使用2008年版,于6月25日之后,可登陆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网站www.cdgdc.edu.cn/ZZLKZS下载。为保证今年全国联考报名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各单位做好软、硬件的准备和调试工作,提前印制《非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考试考生应试守则及违规处理规则》用于报名现场发放给考生。可通过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网站下载2008年电子版自行制作。
七、各招生单位应指定专人主管本校2008年全国联考(含全部学位类别)工作,负责与教育部学位中心、省学位办联系以及专业课试卷的命题,传递等工作。届时教育部学位中心将各招生单位考生报名库、考试成绩库、专业课试卷命题及传递等通知下发各招生单位全国联考负责人。请各招生单位将该负责人情况填入“招生单位全国联考负责人简况表”(附件4),务必于6月30日之前登陆www.cdgdc.edu.cn/ZZLKZS(用户名、密码不变)提交。如因招生单位反馈此表不及时或不准确等原因使其不能及时收到有关文件和资料,责任由招生单位自负。
八、有关学位的专业课(附件1中带▲号的科目)由各招生单位自行命题、阅卷,考试与联考科目同时进行,有关试卷的统一格式及传递程序将由教育部学位中心另行通知。
二○○八年六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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