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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国 人 民 大 学
2009年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MPA)研究生招生简章(草案)
为适应我国公共管理现代化、科学化、专业化的要求,为政府部门及非政府公共机构培养德才兼备、学有专长、社会急需的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型的专门人才,经教育部批准,我校2009年继续试行招收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类别为自筹经费或委托培养。学校设立专项奖学金鼓励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从事科研创新,全面提高培养质量。
2009年拟招收30人(含推荐免试生5人)。
一、我校实行网上招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发布
网上招生包括网上报名、网上下载《准考证》(在北京参加入学考试的考生)、网上查询初试成绩、网上调剂录取等。我校硕士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发布,考生须随时登录研究生院网站查询有关通知。考生自行从研究生院网站下载《初试成绩通知》、《复试通知》等,我校不再给考生寄发书面通知。
二、报考条件和基本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在职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2009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以下具体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①报名时外语应达到国家四级水平;
②复试时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
③复试时提交相当于学士学位水平的论文(字数不少于1万字)或在报刊上发表的三篇文章。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
3、掌握公共管理学科的基本理论和专门知识,具备从事公共管理与公共政策分析的能力,比较熟练地掌握和运用一门外语,能够掌握和运用定性和定量分析方法;具有一定的计算机基础知识。
4、具有在公共管理部门社会实践的经历和经验,熟悉和适应实际工作要求。
5、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者,须在报名前已获得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硕士生;或已获得专科毕业证书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2009年9月1日),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6、党校学历除中央党校成人教育学院本科学历外,其余的党校学历不能报考。
7、在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8、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69年8月30日以后出生),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9、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三、报名时间及报名程序
(一)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如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即使报名参加了考试,我校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考生均在教育部统一的网上报名系统网上报名,在北京参加入学考试的考生还须网上支付报名费,具体网上报名程序、网上报名时间详见教育部文件通知。
1、在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参加入学考试的考生
(1)电子照相:网上报名、网上支付报名费成功后,考生本人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截至2009年硕士生入学考试日期仍有效的身份证、军官证)、学历证书原件(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要求每学期均注册)在教育部规定的报名时间到我校电子照相。
(2)下载《准考证》:请考生于考试前一个月(具体时间见研究生院网站通知)自行登录研究生院网站下载《准考证》,初试时凭网上下载的《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或军官证)进入考场。规定时间内不下载《准考证》者,视为考生自动放弃考试。
2、在外地参加入学考试的考生
(1)办理其他报名手续: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截至2009年硕士生入学考试日期仍有效的身份证、军官证)、学历证书原件(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要求每学期均注册)在教育部规定的报名时间到当地省、市招生办指定的报名点办理其他报名手续。
(2)《准考证》:在外地参加入学考试的考生《准考证》由我校公共管理学院于考试前20天寄出,请考生务必在网上报名时准确填写本人接收《准考证》的地址和邮编。
3、考生必须如实、准确提交报名信息,不得弄虚作假。一旦发现考生提交的报名信息不实,立即取消考生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考生身份证和户口本上的姓名、出生日期、民族、性别等信息必须一致,如不一致,请在报名前去公安部门更正。否则,何时发现,何时取消考生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考生报名信息在报名结束后,一律不得更改。
四、考试方式: 1、参加全国硕士生统一入学考试。
2、初试后初选合格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复试。
五、初试科目:
1、政治(满分100分)
2、外国语(英、日、俄)(满分100分)
3、公共管理综合知识(满分300分)
注:含数学90分、逻辑60分、管理学90分、中国历史60分;考试时间为180分钟
六、初试日期:2009年1月(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文件规定为准)
七、初试地点:
北京考区:中国人民大学
外埠考区:在当地省、市招办指定的考点
八、复试与体检
我校于2009年3月在网上公布复试分数线及复试科目,考生在网上查询是否参加我校复试,并自行从网上下载《复试通知》,凭《复试通知》、《准考证》、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到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参加复试。
我校实行差额复试。
复试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大学课程学习成绩登记表或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出具单位章);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同等学力考生还须提交:(1)国家外语水平考试证书(或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2)相当于学士学位水平的论文(字数不少于1万字)或在报刊上发表的三篇文章。
复试时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医院为我校校医院,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体检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九、录取
根据我校确定的录取标准,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根据学校规定,被录取的考生必须同我校签定协议书(定向培养、委托培养考生及所在工作单位须同我校签定协议书),按规定交纳学费。
《协议书》由我校委托公共管理学院签发给考生。
十、调剂录取
未报考本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本专业;
十一、学习方式及年限
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学习年限3年,其中在校学习时间为2年,到公共管理部门社会实践为1年。
培养方式按照我校2009级公共管理硕士(全日制)专业培养方案执行。
十二、学位授予
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培养方案的规定内容,按照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和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符合条件的,颁发相应的学历证书,并被授予硕士学位。
十三、关于毕业生就业
非定向、自筹经费硕士毕业生可按国家有关规定就业,我校不负责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硕士生的毕业派遣等相关事宜。
若报考公务员,还须参加人事部统一组织的公务员考试。
十四、我校不举办考研辅导班。
研究生院网站:pgs.ruc.edu.cn
研招办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872
研招办电话:010-62515340 中国人民大学查号台:010-62511301
公共管理学院网址:www.mparuc.edu.cn/
公共管理学院电子邮箱(E-mail):mpazhaosheng@mparuc.edu.cn
公共管理学院咨询电话:010-62513886(可留言)
欢迎考生报考中国人民大学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MPA)!
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二00八年 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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