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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法律硕士专业联考考试大纲各个部分的内容变化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8月05日 17:52   万学海文

  三、2009年法律硕士专业联考考试大纲各个部分的内容变化

  2009年法律硕士大纲的变化主要是根据司法解释的颁布和相应制度的变化而来的。今年法律硕士大纲的变化最主要的体现在综合科方面,这一方面的知识点变化较大,有一些新的内容加入。例如: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社会主义法制国家这两部分内容的加入。刑法相对来说,变化比较小,它增加了一些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变更了一些罪名,例如: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等,同时,刑法还删除了犯罪客体的概念和特征等知识点。这样我们来分析一下每个部分大纲的解析:

  一、刑法学大纲紧扣司法解释的变化,其他变化轻微!

  刑法学大纲的变化几乎可以说是很小的,几乎就是针对今年刚刚出台的几个司法解释对相应的罪名进行了变更,将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变更为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增加了窃取、收买非法信用卡罪和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据罪:在刑法学总则方面,删除了“犯罪客体的概念和内容”、“法条竞合关系和法条竞合的联系与区别”,增加了“有期徒刑的执行和死刑的适用”知识点:改变了“不同法律条件下使用数罪并罚原则的具体规则”这个知识点。

  二、民法学大纲重要知识点岿然不动,做细枝末节的修改!

  由于去年民法学大纲改变的较多,今年民法学大纲的修改体现了“重要知识点岿然不动,做细枝末节的修改”这一特点。民法方面。在人法制度方面增加了“合伙企业”这个知识点,虽然只是小的修改,但是这个知识点考察的可能性会很大,在代理制度上增加了“表见代理产生的原因和表见代理制度的法律结果”这一知识点。在知识产权方面,删除了知识产权的含义和种类,还有在继承法上增加了“被继承人债券范围、清偿原则和清偿办法”的知识点,除此之外,没有知识点的改变。

  三、综合科变化较大,变化之试点的可考性也很大

  纵观今年大纲变化,综合科大纲的变化可谓是最大。在法理方面,增加了“当代中国法律体系的特征和构成”、“守法的原因和守法的态度”以及增加了“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一节,这一结局有很高的可考性并且很可能会出论述题。在法制史方面,在民国的法律制度变化比较大,主要是删除了“律师制度”和“判例和解释例”这一知识点,明代刑事立法改变了“轻其所轻,重其所重”这一知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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