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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考研政治邓论知识点详解第八章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8月12日 09:30   万学海文

  邓论知识点详解第八章

  第一节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

  一、人民民主专政是有中国特色的无产阶级专政

  (一)无产阶级专政与人民民主专政

  无产阶级专政是一个表明国家本质的概念,它是指无产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广大劳动者当家作主的国家政权。无产阶级专政的观点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之一。

  人民民主专政是无产阶级专政在我国的具体形式,它是指在人民内部实行民主和对人民的敌人实行专政的结合,是我国的国体。中国革命是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会条件下发生的。这种历史条件决定了中国革命必须分为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两个战略阶段,也决定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结果是建立起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有各革命阶级参加的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

  (二)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实质是无产阶级专政

  之所以说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实质是无产阶级专政,根据如下:

  1、和无产阶级专政一样,人民民主专政也是以工人阶级(经过共产党)为领导、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国家政权。

  2、和无产阶级专政一样,人民民主专政也是新型民主、新型专政的国家政权,对绝大多数人实行民主而对极少数敌人实行专政。

  3、和无产阶级专政一样,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在过渡时期担负着社会主义改造的任务;社会主义制度确立后,它又担负着保卫社会主义制度、领导和组织社会主义建设的任务。

  这样的政权在实质上只能是无产阶级专政。

  (三)我国人民民主专政又是具有中国特色的无产阶级专政

  作为无产阶级专政在我国的具体形式,人民民主专政又有着自己显著的特点,具有中国特色。表现在:

  1、从阶级结构来看,人民民主专政更为科学地表明了我国的阶级状况。

  2、从政党关系来看,人民民主专政实行的是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制。

  3、从政权组织形式来看,人民民主专政的组织形式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4、从概念表述来看,人民民主专政符合我国国情,有其突出的优点。

  二、巩固和完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和完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坚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一)巩固和完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

  在社会主义时期,巩固和完善人民民主专政的必要性具体表现在:

  1、这是社会主义国家实现其对内专政职能的需要。

  2、这是社会主义国家实现其领导和组织社会主义建设职能的需要。

  3、这是社会主义国家实现其对外职能的需要。

  (二)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1、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及其优点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体现人民民主专政性质和要求的政权组织形式,是我国的政体。在这种制度下,人民代表大会不仅是最高立法机关,而且是最高权力机关,它直接产生、监督国家司法、行政机关,国家司法、行政机关向它负责。人民代表大会实行民主集中制。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因为它与我国的国家性质相适应,直接体现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性质,体现了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这一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能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力在全部国家政治生活中处于首要地位,在制定国家其它各种制度中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人民民主专政之间是政体与国体的关系,人民民主专政是国家性质,是国体;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政治制度,是政体。人民民主专政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依据和前提,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则体现了人民民主专政的性质和要求。

  2、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现阶段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任务。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重要的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切实加强国家权力机关建设,以利于人民群众参与对国家事务的管理。要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保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职能,加强立法和监督工作,使立法和决策更好地体现人民的意志。

  (三)坚持和完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1、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1)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的关系。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是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在多党合作中处于领导地位,这是由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和中国历史的特点决定的;各民主党派是参政党、友党,不是在野党,更不是反对党,他们都接受共产党的领导。多党合作的政治基础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共同致力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祖国的统一大业。

  (2)人民政协的性质和职能。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实行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组织形式,是我国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也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治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的政治生活中一直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人民政协的主要职能包括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两个方面。

  (3)多党合作的形式。多党合作的主要形式包括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参加人大、政协参政议政;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通过多种渠道实行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吸收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中的优秀人才到国家机关担任领导职务等。

  2、坚持和完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1)坚持和完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性。我国现有八个民主党派,它们是: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民革”)、中国民主同盟(“民盟”)、中国民主建国会(“民建”)、中国民主促进会(“民进”)、中国农工民主党(“农工党”)、中国致公党、九三学社、台湾民主自治同盟(“台盟”)。

  我国的各民主党派,在民主革命中有过同我们党共同奋斗的光荣历史。建国后,在国民经济恢复、社会主义改造和建设中,它们也都做出了重要的贡献。在新时期。在新的历史时期,坚持和完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充分发挥各民主党派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作用,对于巩固和扩大爱国统一战线,发扬社会主义民主,促进全国各族人民大团结,实现党和国家的总任务,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制度体现了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广泛性,体现了各民族的平等和团结,也体现了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特点和优点。

  (2)坚持和完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措施。坚持和完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要坚持“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加强同民主党派合作共事,更好地体现和发挥我国社会主义政党制度的特点和优势;要保证人民政协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履行职能,发挥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的作用。

  (四)坚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1、民族区域自治的含义。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正确处理和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所谓民族区域自治,是指在我国领土范围内,在中央政府的集中统一领导下,遵循宪法规定,国内各少数民族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以聚居区为基础,建立自治地方,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享受当家作主、管理本民族事务的、综合民族和地区为一体的自治制度。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由我国的具体国情和历史条件决定的。

  2、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优越性

  我国处理民族问题的基本原则是坚持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和各民族共同繁荣。作为处理我国民族问题的一项基本政策,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体现了这一基本原则。它适应了我国的具体情况和历史条件,在正确处理和解决我国的民族问题,确保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和各民族共同繁荣方面有着独特的优越性。这种制度把民族因素与区域因素相结合,把政治因素与经济因素相结合,既有利于人民群众当家作主,又有利于维护国家统一,完全适合我国国情,具有强大的生命力,是我们党和各族人民的一个伟大创举。要继续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进一步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繁荣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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