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
天津师范大学200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天津师范大学自1979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是国家教育部首批批准的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现有3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1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2个博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96个硕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2009年我校共有76个学科专业、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共招收690余名硕士研究生(含自筹经费及委托培养研究生),招生数中含推荐免试生数。
我校研究生处备有近三年各科考题,供大家参考。来信请寄天津市河西区卫津路241号天津师范大学研招办,邮编:300074 或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3号天津师范大学研招办,邮编:300387。
报考注意事项:
1、国家承认学历本科毕业生(不限制工作年限);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毕业生, 毕业两年(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研究生当年的9月1号)以上,并达到大学本科同等学力者(同等学力的考生不允许跨专业报考)。
2、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自筹经费研究生年龄可适当放宽。
3、外地考生在当地招办指定地点报名,本市考生(含四郊五县)到我校报名。
4、报名时间:以教育部公布的报名时间及方式为准,并请随时留意天津师大研究生处网页(59.67.75.234)和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yz.chsi.com.cn/)。
单位代码:10065
单位名称:天津师范大学研招办
电话:(022)23540628、(022)23766157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卫津路241号 邮编:300074 或
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3号 邮编:300387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新浪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