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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科技大学2009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
为做好2009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文件精神,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全面考查、择优选拔,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机构
1.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全校推免工作。
组长:熊彩东(副校长)
成员:杨亚培(校长助理、教务处处长)
廖 云(研究生院培养处处长)
徐红兵(人事处处长)
吕红胤(学生工作部部长)
唐坤宏(纪委副书记、监察审计处处长)
汪利辉(研究生院培养处副处长)
2.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本学院推免工作的具体实施。
组长:学院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院领导
成员:学院主管本科教学工作的院领导
学院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
本科毕业班辅导员
研究生科科长
专家教授(1人)
二、推免生类别
1.本校毕业推免生
(1)直读本校推免生
(2)保留资格推免生(留校辅导员)
(3)直读外校推免生(占本校名额)
(4)直读外校推免生(占外校名额)
2.外校毕业推免生
三、实施办法
1.学生申请
申请人只能向一所学院提出申请,重复申请无效。
申请条件:①2009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普通全日制,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②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③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相关要求;④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技能;⑤诚信记录良好;⑥已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总分达到425分);⑦大学期间未受任何处分;⑧申请专业应与本科专业相对应。(注:理工类毕业生均可申请电子科学技术研究院、空天科学技术研究院)
申请材料:《电子科技大学2009年本(外)校毕业推免生申请表》(附件2、3,电子科技大学研招网资料下载)、《电子科技大学2009年外校毕业推免生专家推荐书》(附件4,两名副高以上职称的专家推荐,电子科技大学研招网资料下载)、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成绩报告单复印件、获奖及成果证明复印件、其他体现申请人学术专长和创新能力的论文、出版物复印件或证明。申请提交后不予更改,未按要求提交申请视为自动放弃。
(1)本校毕业推免生
9月8日前,各学院根据《综合测评得分细则》(附件1)计算并公示本学院分专业综合测评得分及排名,公示内容包括:学院名称、专业名称、学号、姓名、智育成绩得分、智育成绩排名、加分奖项及分值、综合测评得分、综合测评排名。公示期:3天。研究生院根据2009年应届本科毕业生人数及教育部规定比例确定各学院推免生名额。电子科学技术研究院、空天科学技术研究院、通信抗干扰技术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单独确定接收本校推免生名额。接收外校推免生无名额限制。
9月12日前,学生向接收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申请直读外校推免生所需材料由教务处、推荐学院协助提供,原则上只向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或国家级研究机构推荐。
(2)外校毕业推免生
9月30日前,学生向我校研招办提出书面申请。推荐学校必须是教育部规定的当年具有推免资格的普通高校,原则上应为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申请材料寄送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建设北路二段四号电子科技大学沙河校区研招办(邮编:610054)。
具有特殊学术专长或突出学术培养潜质的申请人,必须满足以下至少一项条件:①科技学术类加分累加达到4分;②在国内核心期刊或被SCI、SCIE、EI、ISTP收录以第一作者身份、并以电子科技大学名义发表或录用至少1篇反映本人科学研究工作的学术论文全文(不含增刊);③获国家或省部级科研奖(本人有获奖证书);④以第一申请人身份、并以电子科技大学名义取得国家级发明专利;⑤取得国家或省部级科研项目鉴定的主研(国家级项目排名前5名,省部级项目排名前3名);⑥以第一作者身份出版字数超过10万字的学术著作。申请人经三名本校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并由学校专家组考察认定、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可不受综合测评排名限制。申请人直接将申请材料交研招办公示,公示期:3天。
2.复试
10月13日前,学院组织复试。
复试科目:(1)专业笔试(满分100分,时间120分钟),复试科目详见招生简章。(2)外语面试(满分30分,其中口语15分、听力15分,时间5分钟以上)。(3)综合面试(满分70分,时间15分钟以上),包括专业素质和能力(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对本学科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本学科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等,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复试前学院须查验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成绩报告单原件、获奖及成果证明等原件、二级甲等或以上等级医院出具的体检证明(学院存档),并收取复试费50元/人。
10月20日前,各学院将推免生复试成绩(电子科技大学研招网资料下载)报研招办,经审核后公示,公示期:7天。
注:保留资格推免生(留校辅导员)还需参加人事处面试。
3.拟录取
我校接收的推免生复试总分、各单项成绩均合格(不低于满分的60%)方可拟录取。
外校接收的推免生10月14日(含14日)前拟录取的(以拟录取函为准),根据综合测评排名依次推荐;10月15日(含15日)后拟录取的(以拟录取函为准),根据拟录取时间依次推荐。
4.填写登记表
(1)本校毕业推免生
10月27日前,研招办将拟录取名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分发各学院,推免生填写后由学院汇总交研招办,同时将加盖校教务处公章的本科成绩表交学院存档。
(2)外校毕业推免生
10月27日前,学生回推荐学校填写《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5.报名确认
10月31日前,学校将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审核盖章后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校验码下发各学院,推免生凭校验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yz.chsi.com.cn)进行网上报名(选择推荐学校作为报名点),11月在推荐学校进行现场确认。外校毕业推免生须将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审核盖章后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与加盖校教务处公章的本科成绩表一起寄送我校研招办,寄送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建设北路二段四号电子科技大学沙河校区研招办(邮编:610054)。研招办分发各学院存档。
6.说明
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推免生资格:(1)未按要求完成以上步骤;(2)确定录取的推免生报名参加统考;(3)不能在2009年7月前获得学士学位;(4)大学期间受到处分;(5)本科毕业设计成绩未达到80分(满分100分,新生报到时须提供加盖校教务处公章的本科毕业设计成绩表)。
本办法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附件(点击查看):1.综合测评得分细则
2.电子科技大学2009年本校毕业推免生申请表
3.电子科技大学2009年外校毕业推免生申请表
4.电子科技大学2009年外校毕业推免生专家推荐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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