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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医科大学简介
重庆医科大学原名重庆医学院,于1956年由上海第一医学院(现复旦大学医学院)分迁来渝组建而成,1985年更为现名。学校曾隶属于卫生部、四川省人民政府,现隶属于重庆市人民政府。经过五十年的建设和发展,已成为一所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博士后”完整人才培养体系和拥有一批国家级重点学科、省部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研究所(室)等科研基地的重庆市属重点大学。
学校占地面积297万平方米,建筑面积95万平方米。学校拥有教学、科研、医疗设备总值9.83亿元,藏书104余万册(含电子图书)。下设基础医学院、临床学院、第二临床学院、儿科学院、口腔学院、护理学院、中医药学院、公共卫生学院、药学院、管理学院、医学检验系、生物医学工程系等11个学院和6个系(部)、1所卫生学校;附属综合医院2所,儿童医院1所,附属口腔医院1所,均为三级甲等医院;附属第三医院、附属大学城医院正在筹建阶段。附属医院共有开放病床5000余张,年门诊量554万余人次,年收治住院病人11万余人次。非直管附属医院5所,教学及实习医院15所。
在校学生2.2万余人,其中博士、硕士生研究生3100余人,普通本、专科生(高职)15572人,成教本专科生4981人,留学生493人。在职的4713名教职工中,有教授、主任医师等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288人;副教授、副主任医师等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787人;讲师、主治医师等中级专业技术人员1561人。教师中入选教育部“长江学者和创新团队发展计划”1人;“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1人;入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第二层次人选3人,“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3人;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3人,“跨世纪优秀人才”2人,“高等学校骨干教师资助计划”9人,“优秀青年教师资助计划”7人;获霍英东教育基金青年教师基金、青年教师奖基金资助4人;国家级、省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15人;外聘重庆市“巴渝学者特聘教授”岗位4人;重庆市杰出专业技术人员1人、重庆市优秀专业技术人员7人;入选重庆市“322”人才工程第一层次3人、第二层次人选15人;重庆市首批学术技术带头人38人、重庆市首批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46人;重庆市高校中青年骨干教师31人、入选“重庆市高等学校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教师74人;有122名专家、教授享受政府特殊津贴。
现有国家重点学科4个,即:内科学(传染病)、儿科学、神经病学、临床检验诊断学,重庆市市级重点学科29个。国家工程研究中心1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2个,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1个,市级重点实验室3个,市级高校重点实验室6个,市卫生局重点实验室6个。有11个研究所,4个研究中心,20个研究室(中心)。博士后流动站3个:生物医学工程、临床医学、药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6个,博士生导师188名;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6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53个。
学校先后主持承担了国家“六五”至“十五”科技攻关项目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和面上项目,主持承担国家重大科学研究计划:863计划项目、973计划项目以及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新药基金项目、教育部跨世纪人才基金项目等高层次科技项目,同时还承担国际合作项目的研究。2006年执行各级科研项目800余项,在国内外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论文2151余篇。据中国科技信息研究所、信息分析中心关于2005年论文检索结果的分析报告获悉,我校在国内重要期刊发表论文排序居全国各类高校第42位。学校公开出版有《重庆医科大学学报》、《中华肝脏病杂志》、《临床超声医学杂志》、《儿科药学杂志》和《医学教育探索》等刊物,面向国内外公开发行。自1978年以来,获国家科技进步奖、技术发明奖及部、委、省等各级科技成果奖573项,获国家发明专利等各类专利26项。我校研制的聚焦超声肿瘤治疗系统(超声聚焦刀)属世界首创,2001年3月在全国科技奖励大会上荣获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是我国第一台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大型医疗仪器,临床效果显著,已实施产业化,已在全国30余家大型医院投入使用,并出口英国、日本、韩国、新加坡等国家,在国内外引起很大反响。
改革开放以来,学校共选派1000余人次赴美、英、加、日、俄、法、德、澳、荷兰、瑞士等国家及香港地区进修、留学、参加学术交流;邀请了272批800人次的外国专家教授来校讲学访问;聘请了98位来自美、日、法、德、澳及香港地区的医学专家为我校名誉教授或客座教授。先后有45名来自美、加、英、澳等国的语言专家为我校外语教师。
随着国家关于西部大开发和“科教兴国”战略的进一步实施,重庆医科大学将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肩负新的历史使命,抓住机遇,迎接挑战,开拓创新,与时俱进,为把我国建设成国内一流医科大学而努力奋斗。
重 庆 医 科 大 学
2009 年 招 收 攻 读 硕 士 学 位 研 究 生 专 业 目 录 说 明
一、有关我校硕士研究生报名、考试、录取、导师等信息,将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发布(网址:yjsxy.cqums.edu.cn),请考生注意上网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二、我校2009年拟招收计划内、计划外(委托培养、自筹经费)硕士研究生863人(含推荐免试生、单独考试生)。各院(系)招生人数(含计划内、计划外人数)录取时视合格考生情况可相互调剂。专业目录中我校招生规模和各院系招生人数仅供参考,以国家下达的2009年招生规模为准,我校保留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规模以及上线生源情况对各院系招生人数进行调整的权利。
三、我校硕士研究生分为2种类型进行培养:科研型和临床型。培养类型在复试时由导师和复试小组根据复试情况和考生自身条件进行确定。录取为临床型研究生必须具备下列条件:①取得国家卫生部认可的执业医师证;②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3年以上。
四、招生专业目录中所有专业均面向全国招生。录取为委托培养的研究生(属计划外招生),其经费问题按(1998)重庆市价费字第069-057号文件规定执行。定向或委培生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在学期间工资、福利、医药费等均由原单位解决。
五、研究生就业在保证国家需要的前提下,贯彻学以致用的原则,按照“市场导向、政府调控、学校推荐、学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就业机制”,通过“不包分配、竞争上岗、择优录用”的就业方式落实就业岗位(定向培养和委托培养硕士生除外)。
六、拟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硕士研究生和推荐免试研究生在报名前必须取得所报考导师的同意,在报名时同时提交单独考试研究生或推荐免试研究生的申请书,申请书上须有所报考导师的签字同意
七、我校2009年将接收的我校及其他高校应届推荐免试研究生,接收办法以我校当年相关文件为准。
八、根据我校实际情况,我校2009年对不同专业的报考条件提出了不同的要求,请报考考生务必仔细阅读,以免发生报考失误。请阅读(重庆医科大学2009年硕士研究生各专业招生报考条件及授予学位类型)
九、按教育部统一部署,凡第四单元考试科目标记为“④--无”者,第四单元不考试。凡目录中考试科目有4门或5门以上者,请正确填写选考科目代码。否则由我办指定应试科目。
十、2009年硕士研究生报名仍实行网上报名(约2008年10月8日~30日)和现场报名(2008年11月10日~14日)两个步骤,详细时间和信息请登陆我校网站查询。
十一、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务必将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详细、清楚写明,以便我办及时通知有关事宜。地址、电话若有变动请及时与我办联系,若因此发生事故,责任考生自负。
地址:重庆市袁家岗医学院路1号 邮编:400016 电话:023-68485540(研招办)
招生网站:yjsxy.cqums.edu.cn 电子邮件:yzbliwei@cqmu.edu.cn 联系人:李巍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新浪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