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
海南大学2009年研究生招生简章
学 校 概 况
海南大学是海南省唯一的综合性重点大学,是教育部、财政部和海南省共建高校,也是海南省内唯一拥有国家级重点学科和博士点的高校。2007年8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原华南热带农业大学与原海南大学合并组建而成。原华南热带农业大学(前身为“华南热带作物学院”)创建于1958年,与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前身为“华南热带作物科学研究院”)紧密结合,“两院”一体,创造了包括国家发明一等奖、国家科技进步奖一、二等奖和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在内的900多项科教成果,使我国由原来的植胶空白国,奇迹般地崛起为世界第五大产胶国,为国防事业和热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原海南大学创建于1983年,是海南省属综合性重点大学。原中共中央总书记胡耀邦亲笔为学校题写校名。2005年学校在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荣获优秀。
学校拥有海甸、城西和儋州三个校区。校园占地面积4500多亩。海甸主校区位于海口市海甸岛,滨海抱湖,湖海交融,椰风海韵,形成奇美亮丽的热带风光,是治学求知和生活的理想之地。
学校学科齐全,结构合理,特色鲜明,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文学、理学、农学、工学、管理学等8大学科门类,设有热带农业与生命科学学部、机电与信息工程学部、理工学部、社会科学学部、人文学部等5大学部、20个学院和3个公共教学部。现有1个一级学科博士点、11个二级学科博士点、3个一级学科硕士点、70个二级学科硕士点、4个专业学位授权点、1个博士后流动站。拥有1个国家级重点学科、2个农业部重点学科、10个海南省重点学科、2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2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4个海南省重点实验室、2个海南省工程中心。依托雄厚的学科基础和办学实力,为研究生的成长创造了良好的科研环境和学术氛围。
学校已基本形成了以热带农学、海洋学科为特色、理工农哲经管法文相结合、基础学科与应用学科协调发展的格局,已建立起具有较强地方特色、能适应海南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学科门类较为齐全的多层次、多途径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格局。研究生办学规模不断扩大,形成了从博士到硕士、学术型到应用型、脱产学习到在职攻读、国内学习到国外访学等多层次、开放型的研究生培养体系。目前在校各类研究生3000多人,其中全日制博士研究生近90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700余人,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1200多人。建校以来已培养了7万多名毕业生,涌现出大批优秀杰出人才,其中包括知名学者、省部级领导和政府官员以及企业的技术或管理高层,如原中国农业科学院院长、国务院扶贫办主任吕飞杰,原中国农业大学校长、现广西壮族自治区副主席陈章良,南京农业大学校长郑小波,美籍国际知名科学家林辰涛,国际知名经济学家姚树洁,知名经济学家何帆等。
学校师资力量雄厚,拥有一支高水平的教师队伍。现有专任教师1300余人,高级职称人员550余人,拥有博士学位教师190人。另有国家级教学名师1人,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岗位1个,中国十大杰出青年1人,国家首届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1人,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4人,教育部跨世纪优秀人才计划2人,国家级突贡专家5人,省部级突贡专家66人,政府特贴专家61人。此外,还聘请了“两院”院士、世界“杂交水稻之父”袁隆平、“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欧元之父”蒙代尔、“诺贝尔物理学奖”获得者杨振宁、博螯亚洲论坛秘书长龙永图等310多名国内外著名专家学者担任兼职或客座教授。
学校立足海南、面向全国、辐射东南亚,突出热带、海洋、生态、特区四大特色,充分利用热区和海南的区位优势和资源条件,开展科学研究、科技开发和科技成果转化,先后承担包括主持或参加“863计划”项目18项、“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含子课题)14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69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2项等在内的各类科研项目近2000项,取得了丰硕的研究成果,为学科的交叉融合、培育形成新的学科生长点、推动学科建设快速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科研成果转化率逐年提升,为热区和海南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学校广泛开展国际学术交流与合作,作为国务院侨办批准设立的全国22家华文教育基地之一,学校现有在校留学生80多人,先后培养1000余名境外留学生。同时,与境外2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56所知名高校建立了校际关系,每年选派一批优秀本科生、研究生前往法国、新加坡、俄罗斯等国家和台湾的高校学习深造。
广大海内外乡亲、琼籍华人华侨和港澳台同胞大力支持学校建设和发展,捐资兴建学校办公楼、教学楼、图书馆、学术中心、体育场馆、校门等重要项目,并捐赠了大量的图书资料和仪器设备,设立了多项奖(助)学金和重点学科建设基金,有力地推动了学校发展。
学校建立了完善的研究生选拔培养和奖励制度,设立了多项奖(助)学金,拥有较为完善的奖贷助补体系,奖励学业优秀的研究生和资助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鼓励研究生从事前沿和交叉学科的研究工作,给予学生更多个性化发展的空间。学业优秀的研究生,可以提前毕业或提前攻读博士学位。学校注重开展丰富多彩的学术交流活动,营造宽松的学术氛围,强调对学生创新能力和适应社会能力的培养。毕业研究生的就业形势良好,就业率较高。
新的海南大学着眼于“211工程”大学的建设目标,制定了未来十年的发展规划,确立了分两步走的战略步骤,前三年逐步实现学校的整合优化,后七年着力于推动学校的发展提升。经过十年的努力,海南大学将建设成为一所特色鲜明、综合实力强、在国内同类院校中处于先进地位、在国际上有较好影响的教学研究型“211工程”综合性重点大学,成为引领海南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成为人才培养、知识创新和社会服务的主要基地。
2009年海南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报考须知
2009年我校计划招收各类硕士研究生约950名。具体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计划为准。
一、报考条件
(一)参加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报考条件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40岁。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研究生的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成人高校应届本科、网络教育、远程教育、自学考试等类别在校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只能录取为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类别硕士生,在校研究生报考需征得所在学校同意并只能录取为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类别硕士生)
(4)同等学力人员。同等学力人员指:①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工作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或②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或③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
4、同等学力考生报考还必须进修过所报考专业本科主干课程4门以上(须有进修学校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自学考试合格单科证书),或在省级以上报刊杂志上发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论文1篇以上(含1篇)。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需加试两门本专业本科课程(加试科目见招生简章)。
5、除法律硕士和MBA专业外,我校其他专业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跨专业报考。
6、考生学历资格确认以现场报名时间为准(应届毕业生凭学生证报名)。
(二)参加工商管理硕士(MBA)联考的报考条件为:
1.符合(一)中第1、2项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者(2006年9月1日前获得毕业证书);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大专毕业后有5年或5年上工作经验(2004年9月1日前获得毕业证书),且有突出的工作业绩(相关证明、业绩报告)等。
3.工商管理硕士(MBA)专业只招收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类别考生。
(三)参加法律硕士联考的报考条件为:
1、 符合(一)中的第1、2、3、6项要求;
2、 同等学力报考须进修过所修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4门以上(须有进修学校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
或自学考试合格单科证书),且在全国核心期刊上发表两篇以上学术论文(不限学科专业)。
3、下列13个专业的毕业生不得报考法律硕士:法学、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劳动改造法、商法、公证、法律事务、行政法、律师、涉外经济与法律、知识产权法、刑事法。
4、法律硕士专业只招收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类别考生;
二、报名与考试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采取全国统一的网上报名和现场照相、交费和验证相结合的报名方式。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yz.chsi.cn,或yz.chsi.com.cn),
3、报名时间、报名办法和考试时间按照教育部统一规定执行。请考生9月中下旬留意海南大学网站(www.hainu.edu.cn)“研究生招生”栏目公告。
4、考试地点以《准考证》通知的地点为准。
5、报考我校工商管理硕士(MBA)和美术学专业的考生须选择我校海甸校区报考点(4603)报名,且须到我校海甸校区报名点进行确认及参加考试。
6、考生填写考试科目时,考试科目代号必须写清楚。有选考科目的,考生必须写清楚所选考的科目代码和名称,否则由我校指定。
三、联系方式:
(一)海甸校区:
1、通信地址:海南省海口市海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编:570228)
联系人:暴老师
2、联系电话、传真:0898-66251735; E-mail:hnyjs@hainu.edu.cn。
(二)儋州校区:
1、通信地址:海南省儋州市宝岛新村海南大学儋州校区研究生工作办公室(邮编:571737)
联 系 人:李老师
2、联系电话:0898-23300460;传真:0898-23300531; E-mail:0898yjs@163.com。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新浪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