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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生对象
1.国内重点院校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药学类相关专业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祖国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3.未受任何纪律处分。
二、申请材料
1.本科成绩单1份,要求加盖学生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后,装入自备信封密封,并在封口骑缝处加盖教务处公章;
2、身份证复印件、个人简历及介绍、学校推荐意见表;
2.获奖证书复印件各1份;
3.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成绩证书复印件1份;
4.申请人还可提交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复印件。
申请人必须保证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果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院将取消申请人免试资格,责任由申请者自负。
全部申请材料一经收到,恕不退还。
三、申请办法
申请人将以上材料备齐后于2008年9月30日(以邮戳为准)之前,寄送到上海医药工业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逾期不再接受申请。
四、复试与拟录取
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及相关材料经院研究生招生办审核合格后转各部门,由各部门组织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并通知评审合格的申请人来我院参加复试。复试通过并同意接收的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生,须持我院的接收函,到所在学校教务处领取当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签发(加盖公章)的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推荐免试生专用)和推荐免试生网报号码,并按照当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的规定完成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未获得推荐免试网报编号及未办理正式报名手续的同学不能被录取。我院将根据教育部下发的网报信息最终确定拟录取名单。
四、联系方式
上海医药工业研究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地址:上海北京西路1320号
邮编:200040
联系人:武霞
电话:(021)62893799或(021)62479808转309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新浪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