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推荐免试研究生的招录规则
一、推荐免试生条件:通过建筑学专业评估,且有免试推荐权的教育部直属高校推荐的优秀本科毕业生。
二、提交资料要求
1、按国家教育部和推荐院校规定,提交齐备的推荐材料及表格;
2、个人简历(附6寸个人近期立姿全身照片);
3、在校期间参与的社会活动、专业竞赛及获奖学金情况的证明;
4、个人作品集,包括课程作业、业务实践设计、写生素描绘画;
5、本校专业老师推荐信;
三、时间要求
1、10月8日之前邮寄以上资料至我院人力资源部(地址参见“五”)
2、10月中旬在我院进行推免生复试考核;
四、复试办法
1、由导师组成的复试考核组,对考生提交的资料进行初审,拟定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并负责对考生的复试;
2、复试内容包括:(1)建筑设计快题考试(6小时);(2)专业基础综合面试;(3)外语面试;
3、复试考核合格的考生,按总成绩排序,在通过体检合格后,择优录取。
五、资料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19号,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 人力资源部 邮编 100044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新浪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