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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暨大限制导师最多招3名研究生,多招须交费”,这是《南方日报》9月22日一篇报道的标题。
具体的超额费用是这样的:文经管类硕士生每超过1名,导师需每年向学校交1000元,这是底线;最高的是理工医类博士研究生,超标一名导师每年要向学校交配套经费3万元。暨南大学称,此举是为了防止研究生扩招之后“放羊”的情况出现,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培养质量。
自各大学频频扩招以来,学生数量激增,培养质量严重下降,这是大家都知道的事实。问题要解决,但不能乱吃药,我看暨南大学搞的这个“多招须交费”,就是一副莫名其妙的猛药,搞得不好,就把招研究生弄成了一门“光明正大”的生意。
研究生扩招失控,在于背后巨大的利益链条——从学校到导师到学生,都从扩招里各自得到了好处。要限制扩招,需要从打破利益链条着手。首先是学校,应该走出扩招带来的巨大利益诱惑,明确限制每年的招生数量,从严控制研究生的准入门槛;其次是对导师的考核不能再“放羊”,应该以其培养质量而非招生数量作为主要考核指标,对于那些一年都与学生见不上几次面、尽顾着走穴的导师,应该限定其招生资格,调低其教学资质。
但现在,暨南大学却开出了“多招须交费”这样的一剂药,不仅不能给扩招热降温,反而会进一步加重学生负担。可以想象,导师超额招生要向学校多交的费用,很自然就能转嫁到学生头上——毕竟研究生现在仍属抢手货。如果这就是暨大的政策初衷,如果这也算是给扩招热降温的奇招,那就真的无话可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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