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不支持Flash
跳转到正文内容

浙江财经学院2010年研究生招生简章目录书目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9月24日 13:56   新浪教育

  浙江财经学院地处经济发达、风景优美的浙江省杭州市,是一所教学严谨、管理规范、学风良好的高等学府。学校始建于1974年,1991年获学士学位授予权,1996年顺利通过国家教委组织的教学评价,2003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2006年荣获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经过三十多年的建设,学校已经发展成为一所以经济、管理学科为主体,经、管、文、法、理、工多学科协调发展,办学特色明显,教育竞争力不断增强的省属财经院校。

  学校占地1430余亩,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和本科生17000余人。下设11个二级学院、1个教学部、1个独立学院和1个成人教育学院,共有37个本科专业,15个硕士学位授予点,具有MBA专业学位授予权,硕士点布局涵盖了社会科学、管理科学和人文科学等三大学科门类。近四年学校本科录取分数均名列省属高校同批次的第一、二名,为浙江省培养与输送的经济管理类本科生总数居全省高校首位,经济管理类专业的硕士点覆盖面居浙江省属高校前茅,享有会计师的“摇篮”、财税系统的“黄埔军校”等美誉,是浙江省重要的经管类人才培养基地。

  学校师资力量雄厚,现有教职工13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800余人,具有正高职称教师110余人(兼职博士生导师9人),副高职称教师270余人,70%的教师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现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人选1人;省“151人才工程”重点资助人选2人,第一、二层次人选12人,第三层次人选47人;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科技人员2人;省高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22人;有8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

  学校十分重视科研工作,致力于学术水平的提高,取得了丰硕的科研成果。近年来承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和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近40项,省部级项目200余项。先后有4人次获得中国经济学界最高奖——孙冶方著作奖或论文奖,在《中国社会科学》、《经济研究》、《哲学研究》、《中国工业经济》等国内权威核心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300余篇,获得国家和省级奖励近40项,为浙江省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智力支持,2001年荣获教育部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科研管理先进集体”称号。2005年,“浙江财经学院政府管制与公共政策研究中心”和“产业经济学学科”分别被确立为“浙江省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和“浙江省省属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2009年,“财政学学科”增列为“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学校编辑出版的学报《财经论丛》是全国中文类和经济类核心期刊。

  学校广泛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先后与美国、日本、法国、澳大利亚、德国、爱尔兰、新加坡、香港等国家和地区30多所高校建立了学术交流和校际协作关系,并已获得招收留学生资格,开展了留学生教育。

  浙江财经学院是一所充满生机和活力的新兴高等学府。学校恪守“进德修业、与时偕行”之校训,坚持“以人为本”的现代教育理念,依法治校、民主决策、尊重人才、教授治学,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以学科建设为龙头,以改革求创新,以特色求发展,按照科学发展观,着力提高学校的办学实力和综合竞争力,为浙江社会经济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学科内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教学和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的高层次、综合型、创新型人才。

  二、学习年限

  2.5年

  三、招生专业及招生名额

  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四、报考条件

  (一)全国统一考试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0年9 月 1 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在所报专业专升本或参加自学考试本科段,取得大学本科课程合格成绩5门以上(须由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 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生。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在校研究生报考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4.年龄一般不超过 40 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卫生部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MBA(工商管理硕士)联考

  1.符合(一)中第1、2、4、5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5年或5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五、报名方式

  1.2010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将继续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考生首先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地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地址http://yz.chsi.cn)的“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网上报名系统”,然后点击“进入网上报名”,并按要求完成网上报名操作。考生必须认真阅读教育部、省(市、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和我校发布的相关公告。网上报名后考生本人还必须到报名点进行现场电子摄像与本人签字确认网报信息。

  2.具体的网上报名时间和现场确认时间以教育部通知为准。报名点由各省(市、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确定。

  六、初试

  1.时间:初试日期由教育部规定。

  2.地点:由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确定。

  3.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七、复试

  1.复试时间、地点、科目、方式由我校确定,我校历年复试分数线为国家A类地区线。

  2.为全面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择优录取,我校研究生入学考试实行差额复试,具体办法以浙江财经学院研究生处网站2010年复试公告为准。

  3.复试环节各专业均需笔试一门专业课(详见招生专业目录)。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统考考生(MBA联考除外),在复试时还需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八、体格检查

  考生根据复试的通知,到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格检查。

  九、录取

  根据“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录取。

  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可被录取为国家计划内硕士生(即公费生)或国家计划外硕士生(即自费生)。其中,国家计划内招生分定向或非定向两类,国家计划外招生分委托培养与自筹经费两类。

  参加MBA联考的考生,可被录取为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研究生。

  招收定向、委托、自筹经费培养的硕士生,均须签订培养协议书。

  十、学习期间待遇

  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除MBA外),入学后均享受公费生待遇。

  按教育部和财政部有关研究生奖学金制度的试行办法,全日制非定向和自筹经费硕士生在学期间可享受普通奖学金。同时,我校还为表彰优秀研究生设立了多种奖学金。贫困生在我校学习期间可申请助学贷款,并优先申请研究生“三助”岗位。

  此外,正泰集团、浙江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杭州肯莱特传动工业有限公司分别在我校研究生中设立了正泰奖学金、中汇奖学金和肯莱特德育奖学金,用于奖励在专业领域的学习与实践中表现突出、有较强科研能力的优秀研究生。

  十一、就业

  定向或委托培养硕士生毕业后,必须回定向或委托单位工作。非定向、自筹经费硕士生毕业后,采取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学校可按政策予以推荐。

  近年来,我校研究生初次就业率为95%,约1/4毕业生考入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任职,约1/3毕业生进入各类金融机构就业,全校毕业研究生就业率和就业质量在省内高校中处于领先地位。

  十二、其它

  1.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2.招收港、澳、台人士和外国来华留学硕士生的具体办法另订。

  3.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请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参加MBA联考的考生,请随时关注我校MBA教育中心网站。

  地 址:杭州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18号

  邮 编:310018

  招生热线:0571-86754519 0571-87557338 0571-87557332(传真)

  电子邮箱:yjszs@zufe.edu.cn

  网 址:http://yjs.zufe.edu.cn

  十三、若教育部对201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政策有变化,按教育部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浙江财经学院2010年研究生招生目录及书目

    更多信息请访问:新浪考研频道 考研论坛 考研博客圈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新浪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网友评论

登录名: 密码: 快速注册新用户
Powered By Google

更多关于 考研 的新闻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9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