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教育讯 根据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2011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成绩预计于2011年3月4日17:00时公布,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初试成绩查询方式
1、电话查询。考生可凭本人的考生编号(15位数)和身份证号后六位(不含字母)拨打声讯电话16862510查询初试成绩,外地考生请加拨区号021。
2、网上查询(预计于3月4日21:00时开通)。考生可登陆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凭本人的身份证号进行注册,注册时考生类别选择硕士研究生,注册成功后方可登陆系统进行查询。受我校校园网服务器的流量限制,可能会出现网络堵塞,请选择不同时段查询。
二、考生如对初试成绩有异议,须于2011年3月6日-7日(上午9:00-11:30,下午12:30-3:30)申请成绩复核。复查只查有否漏阅、成绩累计、登记错误,不重新评卷,考生不得查阅答卷。考生可以委托他人复查成绩,须提供本人考生编号、姓名、需复查的考试科目代码和名称。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前来复查成绩,逾期不受理!
1、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数学一、数学三、历史学专业基础综合等全国统考科目须到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地址:上海市钦州南路500号)申请复核;
2、其余科目(包括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法律硕士联考专业基础、法律硕士联考综合)请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地址:上海市国定路777号上海财经大学育衡楼A207室)申请复核。
三、我校不再寄发考生的书面成绩单,考生如需成绩证明,可直接到我校研招网上下载成绩通知单,并于3月10日-4月15日法定工作日期间持下载的成绩通知单,身份证到我办办理盖章手续。办理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每位考生只能加盖一份成绩单。
四、国家教育部有关复试的基本要求(分数线)约于3月底下达。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我校具体情况,我校将于国家线公布后确定复试分数线和复试办法。“复试通知”将采取网络查询并下载的形式,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不再另行发放“复试通知”。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上的公告,复试将于3月底至4月初分批进行。
五、按教育部有关工作安排,全国2011年招生调剂工作有专门的调剂服务系统和办法,务请考生在相应日期(预计4月上旬)内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届时也会有相应告知。
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1年2月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新浪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