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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在职联考工商管理硕士招生单位及限额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5月06日 14:09   新浪教育

  新浪教育讯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发布了2011年各招生单位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招生限额的文件。下面是工商管理硕士的招生单位及招生限额情况:

单位名称 招生限额
北京工业大学 100
北京工商大学  100
北京师范大学 40
中央财经大学 80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50
天津工业大学 40
河北大学 50
华北电力大学 100
燕山大学 50
山西大学 40
内蒙古工业大学 100
沈阳工业大学 50
大连海事大学 100
长春税务学院   100
黑龙江大学 40
哈尔滨理工大学 50
哈尔滨商业大学 65
上海理工大学 50
苏州大学 100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50
河海大学 100
江南大学 100
江苏大学 100
扬州大学 80
浙江工业大学 80
浙江工商大学 100
宁波大学 80
安徽大学 60
合肥工业大学 50
安徽财经大学   45
华侨大学 50
福州大学 100
南昌大学 65
华东交通大学 35
中国海洋大学 100
山东经济学院 45
青岛大学 50
山东财政学院 40
河南科技大学 40
河南大学 50
河南财经学院 40
中国地质大学 武汉校区100      北京校区 20       
湖北大学 50
湘潭大学 40
长沙理工大学 40
广东工业大学 50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50
深圳大学 50
海南大学 100
西南民族大学 40
昆明理工大学 45
云南财经大学  50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100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100
兰州商学院   50
青海民族大学 30
宁夏大学 65
石河子大学 45
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 70
长江商学院 100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新浪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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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板电话:010-62675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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