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2011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1]28号)和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关于做好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报名工作的通知》(学位中心[2011]23号)文件精神,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以下简称“全国联考”)将于10月29、30日进行,各学位类别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见附件1。为做好我省的考试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一)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报考者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先通过互联网登录到指定的网站填写、提交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电子照片(采用护照证件照片标准,具体要求见附件2,该电子照片将在《报名登记表》、《资格审查表》、准考证、成绩单上使用)。然后在规定的现场确认期限内携带本人有效的身份证件、相关学位和学历证书及在网上报名获得的网报编号到我办指定的现场确认点办理身份核验,缴纳考试报名费和签字确认考试报名信息等手续,具体报名工作程序及要求见附件3,逾期不再办理。
(二)我省的网上报名时间为7月1-14日,网址:http://xwb.gdhed.edu.cn。现场确认点有3个:①广州市五山华南理工大学学生文体活动中心、②广州市解放北路桂花岗东1号广州大学桂花岗校区综合楼大厅、③深圳市南海大道深圳大学老西南餐厅2楼(西校门进约200米处)。现场确认时间为:7月15-18日,确认点每天工作时间为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30。现场确认点的所在城市,也就是考点的所在的城市,考生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现场确认点。现场确认点只接受在网上已经成功填写、提交报名信息并获得网报编号的报考者报名;只在网上报名而未到指定的现场确认点办理照相等相关手续的考生,本次报名无效。
(三)根据学位办[2011]28号文件,参加此项考试的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民规定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其他人员规定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为港澳台身份证件、华侨身份证和外籍护照。
根据《现役军人和人民武装警察居民身份证申领发放办法》(国务院、中央军委第510号令,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第十一条规定,“现役军人、人民武装警察从事有关社会活动,需要证明公民身份的,凭居民身份证证明;执行任务、办理公务、享受抚恤优待等,需要证明现役军人或者人民武装警察身份的,凭军队、武装警察部队制发的身份证件证明”。因此,现役军人、人民武装警察报名参加此项考试,也须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否则不予报名。
在报名期间无法出具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的报名考生,可采用预报名方式用现有身份证件进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和缴费,但考生须签署预报名承诺书(见附件4),承诺于2011年10月10日前取得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届时不能兑现承诺者,预报名无效,不能下载准考证,不许其入场考试,所交报名费不予退还。各考区须在10月10日至12日期间统一安排此类考生的身份证件信息修改和确认工作,并在10月13日前将更新后的考生信息通过网报系统上传。
现场确认点在现场确认环节中,须使用经公安部第一研究所核准的系列智能接口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阅读器,对考生所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鉴别,联机阅读与核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芯片内个人信息资料,进行“人证同一性”认定,采集其电子照片,严防替考发生。对于个别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芯片内信息不能正常读取的考生,可用预报名方式处理。
二、准考证编制、发放与数据上报
考试报名工作结束后,各报名点院校统一使用 “准考证编制系统”进行汇总并随机编排考场、考号(准考证样本及考号编制说明见附件5),并于7月22日前将所有考生考试报名情况及考试所需试卷等下述材料上报学位中心。
1.现场确认点汇总数据(接收现场确认点数据并汇总,将数据分成两部分按指定的文件名分别上报:考生基本信息数据库通过网报系统上报;考生图像信息数据上传至指定的服务器,并刻录光盘一式两份邮寄)。
2.本考区全部考生准考证数据(按编制软件统一编制,须为各考场填写好具体考试地点后上报,方式同上)。
3.《全国联考试卷申请单》(见附件6)
各报考点院校主管部门在提交上述材料前应仔细核查,保证各项内容准确无误,确保全部报名考生总数与考生缴费总额、考生上传电子照片总数及考生《报名登记表》总数一致,防止漏报错报。所有纸质材料须经严格审核并加盖学校公章上报。
我办于10月16日将报名考生的准考证信息公布在省学位办网站上(http://xwb.gdhed.edu.cn),请考生于10月28日前自行上网下载准考证,我办不再另行发放。
三、其他事宜
(一)为提高报名工作效率,提高采集考生信息的准确性和可靠性,避免考生在报名确认点现场停留时间过长,或者报名确认结束后考生发现信息有误要求修改等现象的再度发生,请各招生单位在组织生源时将今年报名办法以适当方式通知考生,使所有考生通过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并仔细检查确认,如果有误,及时修改。由考生现场签名确认后的信息,由考生本人负责,一律不作更改。
(二)按照国务院学位办[2011]28号文件精神,对考生是否符合有关学位类别报考条件的审查,由招生单位在录取前进行。具体资格审查时间和方式由招生单位自定。成绩合格考生的《资格审查表》(样表见附件7,考生和招生单位可于成绩下达后登录网报系统下载打印)由招生单位审查、存档。因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招生单位不予录取考生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报名考试费按省物价局和学位中心[2005]34号文的收费标准收取,即每人每科80元。
(四)为保证我省全国联考报名现场确认工作顺利进行,各报考点院校必须做好以下工作:
1.尽早确定现场确认点设置情况,并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报系统进行现场确认点参数设置。
2.做好相应硬件设备的准备和调试工作,及时下载2011版现场确认和准考证编制软件并做好测试。
3.提前下载、印制2011版《非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考(微博)试考生守则及违规处理规则》(见附件8),现场确认时发给每一位考生。
(五)各招生单位应指派专人负责本校2011年全国联考(含全部学位类别)工作,负责与学位中心、省学位办联系以及专业基础课试卷的命题、传递等工作。请于6月3日前登录考试管理系统填写并上传“招生单位全国联考负责人简况表”(见附件9)。随后,学位中心将各招生单位考试报名数据库、专业基础课试卷命题及传递、考试成绩数据库等通知下发相应负责人。
(六)有关学位的专业基础课(附件1中带▲号的科目)由各招生单位自行命题、阅卷,考试与全国联考科目同时进行,相关试卷的统一格式及传递程序将另行通知。
8.非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考试考生守则及违规处理规则(2011版)
广东省学位办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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