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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评:硕士研究生硬性规定发表论文弊大于利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7月20日 09:23   东方网

  目前,我国有400多所高校具有招收硕士研究生的资格,在校硕士生有126万多人。[10]而在精英教育阶段,在校硕士生仅几万人。当时对硕士研究生的要求是“具有从事本专业实际工作和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也规定:硕士研究生“应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显然,在精英教育阶段,研究生培养的主要目标是学术型、研究型人才,“以科学研究为主要学习手段,以获取硕士以上学位为目标的大学本科后高等教育”。[11](P203)于是,不少高校自行规定硕士研究生不仅必须完成毕业论文,而且在校期间还要在公开刊物上发表1~2篇论文方能毕业,这一要求至今在多数高校未变。在高等教育大众化阶段,大学生和研究生急剧增长,招收研究生的高校从原来的几十所增加到几百所,不可能每所高校、每个专业都能培养出这么多学术型、研究型人才,社会也不需要这么多学术型、研究型人才。当今社会最缺的是高素质应用型人才、高技能人才,而不是学术型、研究型人才。近些年来,研究生就业市场最青睐的也是知识面较宽、有一定研究能力的应用型研究生。如工程类的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多数从事第一线的管理工作,教育类的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多数到高校、中学从事学校管理工作。但是,就业市场的导向变化没有引起高校的关注,目前许多高校对硕士研究生培养目标和方式仍停留在精英教育阶段,即不是在培养应用型人才上下功夫,而仍在培养学术型、研究型人才上下功夫,逼着他们必须撰写论文、发表论文,这是不切实际的。目前中国的学术期刊只有2000多种,按每本期刊可以发表文章20篇、每月出一期计算,一年可刊登论文40万篇左右,即使全部让研究生用,也远远不够。

  强制硕士生发表论文危害性很多:一是研究生质量不高,适应性不强。我国能培养学术型、研究型人才的高校和教师不多,大多数高校和教师不具备这方面的条件和能力,大多数硕士研究生也不具备学术型、研究型人才的基本素质。除部分“985”、“211”高校及少数高水平高校和学科外,大多数高校、大多数硕士研究生若朝着研究型、学术型方向发展,是勉为其难,质量难以保证。学生毕业后不伦不类,既不能从事研究工作,又不能从事管理工作、技术工作。二是为了应付发表论文,迫使研究生们为论文而论文,急功近利、弄虚作假,抄袭、剽窃之风盛行,花钱买论文、花钱买版面愈演愈烈。不少研究生进校后不是把主要精力放在学业、能力培养上,而是放在应对论文上。面对学长们“课可以少上点,毕业论文可以随便点,但发表不了论文谁也救不了你”的“忠告”,有些人忧心忡忡、精神不振,影响了自己全面素质的提高。三是助长了社会不正之风。为了“适应”高校和研究生的需求,有些不法商人把学术刊物变为赚钱工具,“代发论文,500元,包过”、“付费即可发表论文”的小广告在高校校园里到处可见。笔者在搜索引擎网站中输入“付费发表论文”,可得到50多万条的搜索结果。“代写论文”、“代发论文”已形成产业链,助长了“钱学交易”不正之风的蔓延。研究生能否毕业的评判权不在导师、学校手中,而是掌握在那些不法商人手里,实在是一件荒唐的事情。

  由此,对我国大多数高校而言,硕士研究生必须发表论文方能毕业的规定应予取消,把广大研究生从论文的枷锁中解放出来。为此,笔者有三点建议:

  一是高校要改变对研究生的学术评价体系,“发表论文”并不是衡量研究生学术水平的唯一标准,针对不同学校和专业的学生,应采取不同纬度的评判标准,如重点大学的硕士研究生教育以培养学术型、研究型人才为主,应该有相关的论文要求;大多数高校是培养应用型研究生,应把主要精力放在扩大知识面、增强实践能力上,重视硕士研究生的学术报告和学术活动即可,不必强求发表论文,重点把好毕业生论文、毕业设计关。二是高校要为研究生创造一个宽松、活跃的学术氛围,让研究生有充足的时间和精力去探究自己感兴趣的课题,参加必要的科研活动,鼓励研究生撰写论文,提出新的观点。三是可以规定研究生参加必要的学术讲座、学术报告、学术研讨会以及社会实践和社会调查,培养其自学能力、分析能力和思维能力等综合素质。大多数硕士研究生应将其主要精力用于专业知识的拓展和应用能力的培养,如文科类硕士研究生必须在“能说会写”、“学会做人,学会做事”上下功夫,以适应社会和用人单位的需要。

  据了解,中国人民大学、中国农业大学等高校已经在2007年取消了“发表论文与研究生毕业挂钩”制度,值得我国其他大学效仿,把广大硕士研究生从发表论文的桎梏中解脱出来,让他们得以自由、健康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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