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推荐工作
1. 2012年7月2日,推免生报名工作启动。学校公布2013年推免生办法(暂定)及学生申请通知,通过网络易班等平台对本校学生公布。
2. 9月10日(周一),学校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2013年推免生工作办法和名额分配。
3. 9月13日(周四)前,各学院根据2013年学校推免生工作办法,制定本学院推荐、接收办法,接收专业、名额分配信息等,并将实施办法及推免生工作小组名单报研究生部备案。有招生权的学院可以推荐、接收一套办法公布。
4. 9月14日(周五)前,各学院向2013届毕业班学生公布本学院推免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办法。
5. 9月19日(周三)前,学生自愿申报。申请者根据学校及招生学院公布的推免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办法,填写《上海海洋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审核表》(以下简称申请审核表),提交至本人所在学院进行初审。《申请审核表》可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下载。
6. 9月20日(周四)前,学院推荐。推荐学院根据推免生申请条件(成绩以教务处提供成绩绩点为基础)对申请者进行初审,并汇总初审通过的名单报研究生部。
7. 9月21日(周五)前,研究生部汇总各学院推荐名单统一发至教务处、学生处进行成绩及奖惩情况审核。
8. 9月26日(周三)前,研究生部反馈教务处、学生处审核结果给学院。
9. 9月28日(周五),初审名单公示。推荐学院对审核无误的名单,按成绩排序,在学院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5天。并将初审后名单汇总表等情况,报研究生部备案。
10. 10月8日(周一),确定推荐资格,初审名单报备。经过初选、推荐学院公示无异议的学生,由推荐学院将推荐名单盖章,报送接收学院、研究生部。
注:
(1)10月8日前,校团委将公示后无异议的志愿服务西部、参加推免申请的学生名单,按成绩从高到低以2:1的比例(共10名)将推荐的初选名单及材料报研究生部,这些学生具有推荐资格。
(2)西部推免生具体选拔接收工作与申请学院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接收工作同时进行,即参加学院相同专业学位的接收考核。
(二) 接收工作
1.10月9日(周二),接收学院复审,通知学生参加复试。接收学院对具有推荐资格的学生材料进行审查和评议(如是否达到申请学院或专业的申请要求等),分专业确定进入复试的名单(按序排列),向申请者发出复试通知。
2.10月10-12日(周三~周五),接收学院组织复试(体检、外语测试及专业课考核及面试等环节)。
注:外语学院和爱恩学院向外校申请推免者不需参加我校复试,但须于10月14日前取得外校研究生院(处)的接收函,否则视为本人放弃推荐资格。
3.10月15-22日(周一~周日),接收学院根据复试后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结合体检结果,按照学校正式下达的推免生名额,分专业确定拟接收的推免生名单并公示。接收学院将公示无异议的拟定推免生名单等材料报学校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4.10月23日(暂),学校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学院上报的拟接收推免生名单进行审定,并在校园网等有效途径张榜公示。
5.10月29日,公示无异议的学生,由学院通知,到指定的地点办理报名等有关手续,领取《推免生登记表》、网上报名校验码等材料。
附:上海海洋大学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推荐接收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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