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印发了《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下称《意见》),提出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计划实行统一管理,改革全日制研究生招生计划形式,取消国家计划和自筹经费“双轨制”。
《意见》指出,推进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分类考试。完善专业学位研究生考试办法,注重选拔具有一定实践经验的优秀在职人员。建立博士研究生选拔“申请-审核”机制,发挥专家组审核作用,强化对科研创新能力和专业学术潜质的考察。建立博士研究生中期分流名额补充机制。对具有特殊才能的人才建立专门的选拔程序。
就此次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的目标,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相关负责人12日表示,要实现“四个转变”。其中,培养类型结构要以学术学位为主转变为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协调发展。数据显示,2012年,我国在读博士研究生中,98%为学术学位研究生;硕士研究生中,学术学位占69.1%。(记者赵晓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