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绍兴11月27日电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近日对一起涉嫌故意杀人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被告人寿某有期徒刑三年。据悉,毕业于复旦大学[微博]的寿某是因在做家庭教师期间,与其学生小何相恋后产生纠纷,才产生报复杀人念头的。
寿某,绍兴县福全人系复旦大学学生,博士文化,现年31岁。原系小何的家教老师,后二人发展为恋人关系,但终因年龄差距等原因分手,恋情曝光后亦遭小何父母的反对。
二人分手后,寿某认为被小何欺骗了感情,遂产生了报复念头。
2012年年底开始,寿某陆续买好斧头、榔头、刀、锯刀、安定片、行李箱等作案工具,并自学开锁技术,拟定作案计划,准备将小何迷晕或用榔头敲晕后,用行李箱带走问话,如小何反抗或未给其满意答复,其就将小何杀害。
2013年3月2日18时许,寿某携带事先准备好的作案工具,用铁丝开锁的方式进入绍兴市区城南街道一公寓小何家中,并在小何饮用的保温杯内放入安定片后,携带作案工具藏匿于小何的床下。
当晚,小何回到家中后,于23时许发现寿某手持刀藏匿于其床下,遂叫来父母并报警。寿某见被发现,即将手中的刀扔出后从床下爬出,并与小何的父母对峙直至公安人员到达案发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