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拟每年抽查5%硕士论文 10%博士论文

2014年01月03日10:02  京华时报 微博   

  京华时报讯(记者郭莹)昨天,教育部在其网站发布《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办法》(征求意见稿),要求学位论文抽检每年进行一次,抽检范围为上一学年度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论文,博士和硕士学位论文的抽检比例分别为10%和5%左右。对连续2年均有“存在问题学位论文”,且比例较高或篇数较多的学位授予单位要进行质量约谈。  

  征求意见稿要求,每篇抽检的学位论文送3位同行专家进行评议,专家按照不同学位类型的要求对论文提出评议意见。3位专家中有2位或以上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的学位论文,将认定为“存在问题学位论文”。3位专家中有1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的学位论文,将再送2位同行专家进行复议。2位复议专家中只要有1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该学位论文将认定为“存在问题学位论文”。

  此外,对连续2年均有“存在问题学位论文”,且比例较高或篇数较多的学位授予单位,进行质量约谈。在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中,将学位论文抽检结果作为重要指标,对连续多年出现“存在问题学位论文”的学位授权点,依据有关程序,作出限期整改或撤销学位授权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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