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1月13日讯 (记者 张艳玲)记者从青岛新闻办获悉,本周是申报2013年下半年研究生住房补贴的最后一周,申报结束时间为1月17日,尚未提交材料的须抓紧时间。补贴标准为博士研究生600元/月,硕士研究生400元/月。
据悉,为留住人才,青岛市出台规定,2012年以后毕业并且在青岛就业落户的研究生,可享受最长不超过36个月的住房补贴。补贴标准为博士研究生600元/月,硕士研究生400元/月,申报结束时间为1月17日。 博士和硕士签订劳动合同后,领取住房补贴的最高金额可分别达到21600元和14400元。在职研究生一类的毕业生不享受此政策。
据了解,住房补贴资金由市、区(市)两级财政分别负担,其中,在中央、省驻青单位及市直机关、市属企事业单位就业的博士硕士研究生住房补贴由市财政负担,所需资金从青岛市设立的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中统筹安排;其余由区(市)财政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