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出台研究生助学金政策 硕士每年6千元

2014年09月04日16:04  南方都市报     收藏本文     

  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研究生普通奖学金调整为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深圳市对博士研究生的资助标准为每年12000元,硕士研究生则为6000元。

  根据新一期政府公报,《深圳市市属普通高校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于今年9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深圳市市属高校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由深圳市财政出资,用于补助市属高校全日制在读研[微博]究生的基本生活支出。

  博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的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2000元,硕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的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市财政委员会会同市教育局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物价变动情况,结合国家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的政策适时调整资助标准。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应符合以下条件: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没有固定的工资收入;在规定的学制期限内就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研究生在学制期限内,由于出国、疾病等原因办理保留学[微博]籍或休学等手续的,暂停对其发放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待其恢复学籍或复学后再行发放,发放年数不超过学制年数。

    更多信息请访问:新浪考研频道 新浪考研官方微博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新浪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文章关键词: 考研国家助学金研究生

分享到:
收藏  |  保存  |  打印  |  关闭

已收藏!

您可通过新浪首页(www.sina.com.cn)顶部 “我的收藏”, 查看所有收藏过的文章。

知道了

0
收藏成功 查看我的收藏

高考院校库

(共有2484所高校高招分数线信息) 高校联系方式 录取规则 热门排行
院校搜索:
高校分数线:
批次控制线:
估分择校:
专业分数线:
猜你喜欢

看过本文的人还看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