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湖南省委党校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中共湖南省委党校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2018年10月15日 18:00 新浪教育

  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随着我国民主与法制建设的深入发展,我国立法、司法、行政执法、法律服务以及经济管理、行政管理、社会管理等部门及行业,对德才兼备的高层次应用型法律专业人才和管理人才的需求量骤增。为满足社会需求,湖南省委党校2019年面向全国招收20名全日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一、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入学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具备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9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自学考试的考生要求2017年12月以前注册考籍,2019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凡在湖南省报考的未毕业自考生,必须在备用信息一中填写考生本人的考籍号,在现场确认时,考生需持本人身份证和本人考籍卡(证)进行确认。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二)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报考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 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三)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报考条件:

  1。符合上述(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二、报名程序

  报名采取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1。网上报名。报考2019年硕士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日期在2018年10月10—31日(9:00-22:00)。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2。报考点现场确认。在湖南省报考和确认的考生,确认时间11月5日至8日(请随时关注,如有变动请到报考点咨询),到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个人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考生本人(带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原件及经考生本人签字的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复印件和网上报名编号)到省教育厅指定的现场确认点进行资格审查并现场确认报名信息、图像采集、缴纳报名费。未经资格审查的考生,不允许现场信息确认。未经网上报名,或虽已网上报名但没进行现场信息确认的考生,报名无效。

  3。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复试报到时向我校招生办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书,不能提供认证报告书的考生,将取消复试资格。

  4。执行教育部实行网上报名的其它规定。

  三、初试与复试

  (一)初试

  1。初试时间:2018年12月22日至12月23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 初试科目

  (1) 035101法律(非法学)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或202俄语或203日语

  ③398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 ④498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

  (2)035102法律(法学)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或202俄语或203日语

  ③397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 ④497法硕联考综合(法学)

  3。初试注意事项:

  (1)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2)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件(限“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军校学员证)参加初试。

  4。考试大纲及辅导教材:以上科目考试内容请参照教育部统一编制的考试大纲。

  5。初试方式均为笔试,详细考试时间和科目及要求等见《准考证》。

  (二)复试

  初试合格的考生参加复试,复试笔试科目:1。法律(非法学)为行政法学;2。法律(法学)为商法概论;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民事诉讼法‚法理学。复试时间为4月上旬,具体见湖南省委党校研究生部网站通知。

  四、录取

  根据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以及考生工作与学习情况,择优录取;酌情接受调剂考生。

  五、学制、学费和奖助学金

  1。我校硕士研究生实行3年制弹性学制,最长学习年限不超过5年,优秀硕士生可申请提前毕业。学习方式为全日制。

  2。以当年湖南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为准,学费每生每年10000元, 三年共收费30000元。

  3。中共湖南省委党校将向综合表现优秀的在校生提供各类奖学金,具体奖励办法及金额详见中共湖南省委党校研究生部网站有关规定。

  六、招生咨询

  咨询电话:0731-82780216(杨老师)

  监督电话:0731-82780116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白云路386号

  邮编:41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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