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某多次和不满14周岁的邻居少女发生性关系。庭审中,他却表示自己不知道对方未满14周岁,然而QQ显示的信息却拆穿了他的谎言。
21岁的林某跟着父母从云南老家来到北仑。不久,他们家隔壁搬来了一户新邻居,也是从外地来的,夫妻俩平时工作很忙,带着一个刚刚读初中的女儿小希(化名)。
时间一长,林某和小希熟络起来,两个人经常在QQ上聊天。
今年7月,小希的母亲在床头柜的抽屉里发现了一张纸条,上面女儿歪歪斜斜写着“林X禽兽不如”等内容。在母亲的追问之下,小希说林某已多次和自己发生了性关系。
小希父母马上报了警。经北仑检察院提起公诉,北仑法院依法审理了此案。然而在庭审中,林某却一直称自己和小希是在谈恋爱,“我以为她已经满14岁了,所以才和她谈恋爱。”林某称,第一次发生性关系时,小希轻推了他几下后没有再拒绝,后来几次她也是愿意的。
想到两个人经常在QQ上聊天,法官追问林某,是否看过小希的QQ个人资料,林某点点头,“她的资料里写着13岁,这个你没看到?”林某沉默了一下后终于点下了头……
近日,法院审理后认为,林某多次奸淫不满14周岁的少女,其行为已构成了强奸罪,遂判处林某有期徒刑7年。(记者冯小平 通讯员北璎 陈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