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防止暑假过后新学年中小学乱收费,日前,石家庄市政府纠风办和市教委联合发出通知,严格禁止中小学乱收费,明确规定谁乱收费就追究谁的责任,并对治理中小学乱收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据介绍,这次全市治理中小学乱收费的工作重点是:部分农村中小学乱收费问题,县、乡政府违反有关规定的乱收费行为,社会有关部门的搭车收费行为;城市择校生的收费问 题,重点是规范公办高中择校生和民办高中的收费行为。
《通知》强调,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杂费、住宿费标准,要严格按照物价部门规定的标准执行,凡不符合规定的收费项目要坚决取消。贫困地区的中小学应尽可能使用黑白版教材。各级行政教育部门、各学校不得要求农村中小学生必须自己付费穿着统一校服和统一购买学习生活用品,除省有关部门推荐使用的中小学教学用书和教辅用书外,不得违反规定擅自组织编写各类复习资料和练习册并强迫学生统一购买。不准代办或向学生推销保险,不准强迫学生征订报纸、杂志。不得假借勤工俭学的名义向学生摊派钱物,同时明确规定了对城市中小学择校生的收费要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的初中和小学继续坚持就近入学的原则,不准招收择校生。严禁把捐资助教或变相捐资助教、收取赞助费或建校费同录取学生挂钩。义务教育阶段的中小学校要按照有关规定接收符合条件的借读生,借读生在缴纳借读费后,不再缴纳杂费,非义务教育阶段的高中招收择校生施行限分数、限人数、限收费标准,不准将计划内招生指标转入计划外招生。(蔺玉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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