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通社渥太华二十七日电 准许大麻入药的法例下周一开始实施,许多医生因此忧虑会有大批病人申请,可能还有假的申请表出现。
依照新法律,患了重病的人士在得到医生赞同之后,可以向卫生部申请种植和使用大麻的权利。
今年四月,联邦政府公布,患了严重关节炎的人士,如果能够证明没有其他药物可以减轻痛苦,会获准合法使用大麻。这条规则亦准许患绝症的病人,以及有爱滋病、多发性硬化症、脊髓受伤、癫痫和其他重病人士用大麻来减轻症状。
到目前为止,已经有二百九十二人获得刑事检控豁免权,因为根据现行的法律,种植和吸大麻是刑事罪行。
加拿大医学会强烈反对新法例,认为没有经过通常的测试程序就实施,令病人和医生都陷入进退两难的处境。
加拿大是第一个承认大麻为药物的国家。一名安省法官令政府在一年内澄清条例,新法例就是因此而诞生的。
加拿大卫生部表示理解医生们的顾虑,现拟发出一份手册指导医生如何奉行新法例。
新法律规定有三类人可以用大麻:患了绝症,会在一年内死亡的人;呈现某些严重症状的人;以及有两名医生证明,用传统疗法无效的病人。
加拿大丙型肝炎学会的行政总监Tim McClermont说,程序过于官僚化,需要许多文件,使病人不断要去看医生,而医生觉得过于麻烦,不肯受理,结果有些病人因此放弃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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