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上大学深造是许多人梦寐以求的事情,但因为客观条件的限制,仍有一些人因为各种原因被排除在大学门外。随着已婚人员、老年人也可以参加高考,我们欣喜地看到,大学的门已经逐渐在变“大”。但是,残疾青年苑鸣的事情仍然给社会提出了一个不容回避的问题,大学的门,还能开得再“大”些吗?
高考制度改革迈开步
2001年4月3日,国家教育部公布一项重要改革措施:2001年高考取消考生“未婚、年龄不超过25岁”的限制,这项措施在社会上激起了强烈反响。北京大学教育学院副院长魏新教授表示,取消高考的年龄、婚姻条件限制,为公民受教育的平等权利、为终身教育的开展铺平了道路。首都师范大学李原老师认为,公民都有受教育的权利,新政策更加适应了当前社会的发展,拓宽了学习时间段,让公民在接受教育上有了更多的选择机会。有人士表示,改革的号角已经吹响,不排除高考制度将有进一步的、大幅度的改革。
体检标准是否可放宽
按照目前的情况,一部分人总是不可避免地要被挡在大学门外,而最令考生遗憾的莫过于考了高分却不能被录取,比如体检标准就成了苑鸣不可逾越的一道鸿沟。原国家教委和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不合格”是指通过体检,发现考生患有某种疾病、传染病或生理缺陷、严重残疾,不能坚持正常学习与生活。属于这一类的考生应该放弃当年报考,及早治病,待来年身体康复后再重新报考。不可否认,这项措施对保护患病考生有一定的积极意义,但是,有一些生活上基本可以自理的考生有时难免也会被划入这一类,苑鸣就是这样的,一条制度就取消了入学机会,所以,是否可以放宽体检标准,仍有待商榷。
大学应该更具包容性
本报对苑鸣的事迹进行报道后,引发了众多读者的热烈反响,一位北京读者讲,现在结了婚的,年龄大的,都可以上大学,为什么考高分的人就不能上大学?像苑鸣这样的考生,如果生活能基本自理,就应该给他一个机会。西安的一位读者讲,高校应该考虑成立一个特殊的班,不仅为一些残疾考生,也可以向社会上一些身残志坚的有志人士提供受教育的机会。
苑鸣考高分却几乎无缘大学的现象,给大学办学提出了一个迫切的问题,如何使其更具包容性,让这些人也能跨进大学门槛,让大学的门变得更“大”一些,我们在热切期望,一部分身体不合格的学生在期望,我们的热心读者在期望。(汗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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