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4日-8日提前批
提前批本科录取院校(专业)为:军事、公安等院校,司法院校的公安专业(侦查、治安等专业),体育类专业,部分部属院校的航海类专业;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北京电子科技学院等院校;文艺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空军飞行学院,职教师资本科专业。上述院校的录取时间为8月4日—6日。
艺术院校本科专业,录取时间为8月7日—8月8日。
提前批专科录取院校为:军事、公安院校(省公安专科学校的专科专业在第三批录取),体育类专业,部分部属院校的航海类专业等。这些院校(专业)的录取时间为8月7日—8月8日。
8月10日-14日第一批
录取院校(专业)为部属重点院校、进入“211”工程的院校和经省招委批准的一般院校或本科专业。
8月16日-20日第二批
录取院校(专业)为部省属一般本科院校、办在市州的省属院校及普通高校分校的本科专业。
8月22日-25日第三批
录取院校(专业)为面向全省招生的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校分校的高职(专科)专业(含招收中职应届毕业生的高职专业)、省公安专科学校的专科专业、艺术类的专科专业、湖北民院的本科预科。
8月28日至31日第三批
面向市州招生的职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的高职(专科)专业、电大普通专科班及普通中等专业学校。
定向招生的录取时间安排在同批次录取时间的后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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