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 搜索 短信 分类 聊天 导航

新浪首页 > 文化教育 > 教育信息 > 正文

学生离校出走 校方难脱干系--学校赔偿学生三千元

http://www.sina.com.cn 2001/08/20 14:40  北京日报

  本报讯 海淀区法院日前就一起案件作出的一审判决认为,学校如果对出走学生看护不力,理应承担相应责任,并据此判决海淀区某小学赔偿出走学生陈刚(化名)经济损失3000元。据悉,这是本市法院判决的首起因学生离校出走而引发的学生与学校之间的索赔纠纷案。

  法院查明,1998年9月16日上午,陈刚因上学迟到,被班主任叫去谈话后不久离校出走。班主任于当天中午将陈刚出走的消息告诉了陈刚的家人。同年9月17日,某小学到公安机
关报案,并组织人员寻找陈刚,随后又在本报等报纸刊登寻人启事。陈刚离校后,辗转来到山西省太原市,在好心人的帮助下,于2000年2月19日被家人接回北京。在流浪期间,陈刚身心受到了一定程度的伤害。陈刚的家长遂以陈刚的名义将某小学告上法庭。法院审理认为,尽管在陈刚出走后,某小学采取了积极的补救措施,但陈刚轻而易举地从学校校门走出而未受阻拦,说明某小学未尽到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义务,因此,学校对陈刚能够未经批准轻易离开学校的行为,负有一定的过失,理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汲传排 马军)


   订英语短信 日积月累收获多多
      订留学短信 出国动态尽在掌握


发表评论】 【读书沙龙】 【短信推荐】 【关闭窗口


新 闻 查 询


 新浪推荐:定制您关心的新闻,请来我的新浪
每月十元钱网上安个家 建个人家园展个性魅力
新浪教育全新改版--英语 考试 出国 培训
快来参加新浪网友婚纱靓照大赛!
爱情 战争 科幻--漫画连载精彩纷呈
新浪体育全程报道中国队冲击世界杯
订中国队十强赛短信获奖名单公布
订汽车新闻短信 降价消息你先知!
订阅手机短信笑话 天天笑口常开!

文化教育意见反馈留言板电话:010-62630930-5178 欢迎批评指正

网站简介 | 用户注册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中文阅读 | Richwin | 联系方式 | 帮助信息 | 网站律师

Copyright © 1996 - 2001 SINA.com, Stone Rich Sight.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四通利方 新浪网

本网站由北京信息港提供网络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