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定于昨天下午开通的自考政策咨询热线,却在上午就“热”了起来,仅上午打进的电话就超过60个,西安市自考办的三位老师提前到达,热线提前20分钟进入状态,结束时还延长了10分钟。在短短的一个半小时,老师共接到热线电话近200个,我们就考生普遍关心的自考问题整理如下。
1、已停考的专业,应考者如何报考?
答:少数已停考专业的应考者,在停考三年内,对部分尚未及格的课程,可报考其他专业相同课程的考试。但所考课程必须是名称相同,学分一致(学分等于或高于原考专业的课程),考试及格后,可申请办理原专业的毕业证书。
2、考生参加自学考试后,能否改报专业?
答:考生因工作岗位变动,专业不对口等原因,确需改报(转)专业的,按照学以致用的原则,重新按新生改报另一专业,过去所通过的合格成绩,仍然有效,如果课程名称相同,学分一致(学分等于或高于所代替课程),可以顶替。
3、哪些专业从1999年秋起停止新生报名考试?
答:统计(会统方向)、水利水电工程、印刷包装技术与设备、葡萄与葡萄酒、中国书画等专业,因报考人数太少,从1999年秋天起停止新生报名。
4、自学考试是否限制及格率?
答:作为学历检验考试,自学考试在课程考试命题中,以普通高校相同层次、相同课程的结业水平为参照标准,就可获得合格成绩,没有什么限制。
5、考生出差在外地能否办理借考手续?答:考生出差到外省工作,难以返回本省参加考试者,可以外地市借考,有关考籍材料可由外省考委转回西安市自考办。
6、考试成绩有效期多长?
答:根据新的省《考务、考籍管理工作手册》的规定:考籍管理工作按学分制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所有合格课程有效期为八年,但目前仍处在过渡阶段,过去所考成绩仍有效,待新《考务、考籍管理工作手册》执行时,按新规定办理。
7、考生遗失准考证如何补办?
答:如果遗失,需由原单位或所在学校出具丢失证明,然后准备两张与首次报考卡同一底版的彩色照片,持身份证于每周一、三到西安市自考办档案科办理。
8、考生如果认为自己估计成绩与通知成绩单有出入,能否要求查卷?如何申请?
答:可以申请查卷,申请手续如下:考生持准考证、考试成绩通知单,于规定日期内到西安市自考办考籍科办理申请查卷手续。
9、考生如何办理转档手续?自学考试成绩全国通用否?
答:考生因工作调动,家庭迁居或长期驻外地工作等原因,需变更报考地点办理转档者,应持《准考证》、《单科合格证》于每周二(报名和考试期间除外)到西安市自考办档案科办理转档手续,如因其他原因,请别人代办,则需持考生本人身份证、代办人身份证、单科合格证的复印件及本人亲笔委托书,注明合格试卷、转往地点等方可办理。自学考试成绩全国通用。
10、考生可否同时报考两个专业?
答:自学考试具有高度的开放性和灵活性,可以照顾到不同的文化程度、不同自学能力的考生学习进度的要求,因此,允许考生同时报考两个专业,但是必须办两个专业准考证,考生应量力而行,科学地安排好学习时间和每次应试的课程门数,以免顾此失彼。
11、民办自考学校学历文凭可否报本科?课程能否替代?
答:凡是取得“学历文凭”考试的毕业证,国家承认学历,可以继续报考本科,但是学历文凭的单科成绩不能替代自考单科成绩。
12、免考手续何时办?如何办?
答:按照考试计划规定考完应考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者,可在规定的时间内申办毕业证时同步办理免考手续,或在每年三月、九月下旬办理课程免考手续,同时补办单科合格证。
要求免考的考生,应提交以下材料:(1)毕业证(审查原件,交复印件);(2)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学习成绩档案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注明课程名称、学分或学时数、考试(考查)成绩;然后,由西安市考办依据“细则”进行初审,并填写《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课程审批表》,将有关资料送考试管理中心审批。
13、专科旧生和本科旧生报名时间已过,能否补报?
答:可以,报名时间为即日起到8月26日截止,地点在西安市文艺南路自考办院内。
14、英语四级证能否顶替自考本科专业中的英语课程?
答:英语四级证能够顶替非英语专业中公共外语。
15、如果专科段所学课程名称与本科段所学课程名称相同,能否替代?
答:不能替代,如果因专业计划调整,则按调整后的有关文件规定进行替代。
16、自考为什么要实行学分制?它与自考课程成绩有何关系?
答:按照有关规定,凡一学期按17周或18周计算,每周授课1学时,并需课外作业的2学时的课程,定为1学分。所需课外作业时数少于2学时的课程,定为1学分。所需课外作业时数少于2学分的,学分数适当地减少。专科毕业总学分不少于70学分,本科总学分(不包括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的学分数)定为125至140学分。自考课程的成绩以60分为及格线,如考生的某门课程达到及格线,就算完成了这门课的学分。
17、实践性环节考核报名的条件、手续及考核地点?
答:考生在理论考试合格后,才能报名参加该课程的实践性环节考核。考核地点一般在主考院校,考生可在指定日期内持准考证、合格证到主考院校报名并进行考核。
18、毕业审定的内容是什么?如何审定?
答:毕业审定的内容有:1、考完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2、完成规定的毕业论文(设计)或其他教学实践任务;3、思想品德鉴定合格。
19、如何申请办理毕业证?
答:凡按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包括实践性环节)考试及格的考生,可持本人准考证和全部课程考试合格证书,在规定时间内到西安市自考办申请办理毕业证书。具体程序是,考生将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和全部单科合格证书交自学考试办公室初审,初审合格者发给《毕业生登记表》,由考生本人填写并由所在单位(非在职人员由街道办事处或乡人民政府,部队由团以上单位负责)签署意见后,都需要加盖公章,助学单位考生,可由助学单位进行鉴定(院校必须是自考中心或成人教育学院盖章),于规定日期送交自学考试办公室,同时,交两张近期免冠彩色照片,再由西安市自学考试办公室报省考委审核,审核合格者,由考委颁发相应的毕业证书(主考学校在毕业证书上副署)。毕业生的有关档案材料由毕业生交所在单位组织、人事或劳动部门存入档案。考生在申请办理毕业证书时,应如实填写《毕业生登记表》上有关栏目的内容并接受自学考试机构的审查,不得隐瞒和造假,不得擅自涂改,违者将予以严肃处理,直至取消毕业资格,同时,在领取毕业证时必须交参加自学考试心得体会和学习成果收获文章。
20、考生参加考试应带哪些证件?
答:参加考试的考生须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和考试通知单(简称“两证一单”)方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如个别考生准考证丢失,应在考试前到西安市自考办补办临时准考证(加盖有西安市考办钢印),方可参加考试,未补办临时准考证者,不能参加考试。
21、考生姓名和报考号与考试通知单不符,该怎么办?
答:考生姓名和报考号以准考证为准,如果发现考试通知单上的姓名缺字,只要报考号无误、准考证照片与本人相符,仍可参加考试。但如果发现自己准考证上的报考号与考试通知单上的报考号不一致,那么考生应立即与西安市考办联系,核实纠正,纠正后才能参加考试。
22、关于考籍管理和档案管理有何新规定?
答:为了规范工作,服务考生,西安市自考办将以下工作制度化:(1)每年三月、九月下旬办理课程免考手续,同时补办单科合格证;(2)每届申办毕业证书期间(一般在六月、十二月中旬),查询当届考试成绩。具体时间可电话查询;(3)每年六月、十二月最后一周为申请查卷登记时间;(4)非考试期间的每周一为补办准考证时间、周二为转档时间。均要求本人前来办理。个别考生若因特殊情况不能前来,可委托代理。代理人须持考生的亲笔委托书及有关证件和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前来办理。(未完待续,本报将于下期成才之路版登出,请读者留意。)本报记者拓峰张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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