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8月27日电(记者张未民) 据中国人民银行介绍,截至5月底,四家国有商业银行累计受理学生贷款申请53.4万人,申请助学贷款金额33.37亿元,其中17万名学生已与银行签定了贷款合同,贷款合同金额12.62亿元。
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今天表示,国家助学贷款业务的发展潜力很大。各有关部门一定要从科教兴国的高度认识开办国家助学贷款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加强协作,精心准备, 提高工作效率,切实落实国家助学贷款的各项政策。
这位负责人说,今年6月22日,教育部、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联合召开全国国家助学贷款工作会议,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领导同志的指示精神,交流情况和经验,进一步部署落实国家助学贷款的政策措施。之后,中国人民银行、教育部、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又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国家助学贷款业务发展的通知,重申和进一步明确了有关的政策措施。在今年秋季新生入学高峰到来之际,各级银行、教育、财政和高等院校要相互配合,切实把助学贷款政策落到实处。
这位负责人重申了对商业银行积极发放助学贷款的有关要求。他说,暑期已过,新的学期即将开始。各家银行一定要从科教兴国的战略高度出发,把进一步推进国家助学贷款的工作落到实处。首先,要根据财政部《助学贷款呆坏帐损失核销的规定》和免征国家助学贷款营业税的政策,将本系统内助学贷款有关考核办法和操作程序落实到基层机构,明确信贷人员按有关政策法规规范操作的有限责任,让基层经办人员放下思想包袱,轻装上阵。其次,根据取消“一校一行”规定和允许家长作为助学贷款见证人的要求,尽早修改完善系统内部的助学贷款操作规程,而且必须在新学期开始之前逐级落实到基层,做好一切业务培训工作。各银行不管以什么方式受理学生的助学贷款申请,也不管是哪一所高校的学生,只要符合有关政策规定的条件,就从快办理助学贷款审批和发放业务。最后,要在实践中积极探索防范贷款风险和减少贷款损失的途径与措施,对不讲信用的借款学生,要以学校为单位将其姓名、身份证号及违约行为,进行公开曝光;同时将其行为记入个从信用档案,纳入全国个人信用信息系统,供全社会查询其不守信用的记录,达到一次失信影响终生的社会监督效果。
这位负责人强调,各级人民银行和商业银行要与当地教育行政部门、高校积极配合,及时沟通、解决开办国家助学贷款业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各商业银行要利用各种形式,加强宣传,让更多的青年学生了解办理助学贷款的规定和业务操作程序,方便学生申请贷款,提高工作效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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