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 搜索 短信 分类 聊天 导航

新浪首页 > 文化教育 > 教育信息 > 正文

教委工作人员擅自改动考生志愿惹出官司

http://www.sina.com.cn 2001/09/06 09:52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考生报考志愿填写的是地处长沙的公办“湖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而收到的却是地处衡阳的民办“湘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的录取通知书,这是怎么回事?原来,这是县教育局为考生改了志愿,于是,考生愤怒了——

  又到学生收获的季节,正当不少考生因填报志愿不慎而与自己心目中的理想大学失之交臂感到惋惜不已的时候,一场由报考志愿惹发的官司也在湖南益阳“打得火热”。

  立志做个名医生

  对于19岁的高中毕业生张羽中来说,医生无疑是神圣而理想的职业。母亲朱杏芝从医多年,他耳濡目染了许多事。医生的天职就是解除病人痛苦,挽救病人的生命,从而给别人创造幸福。从懂事之日起,受母亲熏陶的张羽中就立志长大后像妈妈一样做一名受人尊重的医生。

  初中毕业后,张羽中如愿考取了湖南南县卫校,三年寒窗苦读,1999年夏天毕业参加工作。在工作中,张羽中发觉自己在卫校所学的知识有限,要做好医生就还要继续深造。2000年3月,张羽中来到南县教育局成招办报名参加成人高考。为慎重起见,拿不定主意的张羽中将考生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一并带回了家,经与父母商量,张羽中决定填报自己心仪已久的湖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父亲张明友亲自为儿子在报考登记表的第一志愿栏内填报了该校的名称、专业代号及学习形式为业余等内容。由于对“湖南医专”向往至极,张羽中决定孤注一掷,在第二志愿栏内没有填报任何学校。6月初,成考成绩揭晓,张羽中5科考了496分,当得知当年“湖南医专”的录取分数线为430分时,全家人都沉浸在幸福之中,只盼着“湖南医专”录取通知书的到来。

  莫名其妙的录取通知书

  2000年6月24日,在焦急而喜悦的等待中,张羽中终于等来了一份录取通知书。然而,这份录取通知书却让全家人失望至极,因为全家人欢心盼望的“湖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录取通知书并没有来,而地处衡阳、自己根本没有填报的民办“湘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的录取通知书却不请自到。全家人在奇怪之余更显纳闷,张羽中及其父母决定弄个水落石出。

  7月初,张明友、朱杏芝夫妇携儿子张羽中一同来到长沙湖南省教委招生办,在这里,他们看到了张羽中有关报考档案,这一看直看得三人目瞪口呆。原来,张父亲自替儿子在考生报名登记表第一志愿栏填写的“湖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已被人划去,而第二志愿却被人加上了“湘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两所学校一字之差,却大相径庭,一个公办,一个民办;一个在长沙,一个在衡阳。

  是谁擅自改动了考生的志愿?气愤不已的张明友带着妻儿悻悻地离开省城长沙,来到益阳市教委,招生办的同志答复说,问题可能出在县招生办。一家三口又火急火燎地往南县赶。在南县教育局成招办,一位卿姓工作人员承认张羽中的志愿是自己所改,但这位工作人员解释说:“当初朱杏芝替儿子交来的考生报名登记表上确实写了‘湖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学习形式填写的是‘业余’,但因该校临床医学专业没有业余学习的形式,在征得朱杏芝同意后,我才将张羽中的志愿改为有业余学习形式的‘湘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对此,朱杏芝予以否认,称自己全然不知。

  补录弄得心力交瘁

  超过“湖南医专”录取分数线66分,却因教委工作人员改动志愿而与之失之交臂,张羽中父母对此都十分恼火。为了却儿子的心愿,张父张母带着儿子冒着酷暑数度上长沙、奔益阳、回南县。与此同时,学校及几级教委也在积极采取措施。经过多方努力,湖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于9月中旬对张羽中予以补录。

  张羽中要读“湖南医专”的愿望实现了,但在为此事奔波的过程中,张羽中及母亲朱杏芝都因身体不适先后住院冶疗,花去医疗费2000余元。想起炎夏两个多月的艰辛奔波及擅改志愿无端给家人带来的精神和经济负担,张明友和张杏芝夫妇决定向南县教委讨个说法。

  官司一打再打

  朱杏芝带着儿子张羽中数次到南县教育局要求赔偿,均遭到拒绝。2000年10月20日,母子俩一纸诉状将南县教育局告上法庭,以教育局的行为造成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为由,要求赔偿差旅费、医药费、补录费共计7822.8元以及精神损失费5万元。

  南县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原、被告双方在法庭上进行了激烈的辩论。法庭审理认为,被告南县教育局未征得原告张羽中及其父母的同意而对原告张羽中所报考志愿进行了更改,其行为已构成侵权。原告张羽中的父母为使其能到所报考的学校就读而花费的补录费、差旅费等经济损失应由被告南县教育局予以赔偿。二原告提出要求被告南县教育局赔偿医疗费的请求,因二原告未提供证据证实所患疾病是因张羽中的报考志愿被更改所引起,故本院不予支持。二原告要求被告赔偿精神损失费5万元的请求,因原告张羽中的报考志愿被更改后,经原、被告双方共同努力,现原告张羽中已被补录入其所报考的学校就读,并无严重后果,且二原告也未提供相应的证据证实有精神损害的事实存在,故对二原告的这一请求,本院亦不予支持。被告南县教育局提出更改张羽中的报考志愿是征得了原告朱杏芝的同意,但未提供相应的证据,本院不予采信。据此,依照《民法通则》有关规定,南县人民法庭于2001年1月10日作出判决:南县教育局赔偿张羽中补录费、车费、住宿费、就餐费、出差补贴共计2137元。

  张羽中及其家人对一审判决不服,上诉至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此间,张羽中经南县人民法院法医鉴定,结论为张羽中患神经官能症和焦虑症与外界刺激因素有关。

  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法庭审理认为,南县教育局未经张羽中及其父母同意更改张羽中所报考的志愿已构成侵权,对张羽中的父母为儿子能补录入报考的学校就读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但张羽中的志愿表本身有缺陷,填报的学习形式、要求学习的专业与其志愿学校对临床医学专业规定的学习形式不符,南县教育局更改其志愿为业余学习形式的湘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临床医学专业,在主观上是善意的,况且经过双方的努力张羽中如愿就读于其所要求的学校,并未造成严重的后果,故上诉人要求赔偿损失的主张,本院不予支持。依据《民事诉讼法》有规定,益阳市中院于2001年6月4日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张羽中母子对二审判决仍然不服,8月14日,张羽中的父亲再次来到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了民事再审申请书,要求南县教育局赔偿经济损失8430元、误工损失3000元以及精神损失5万元。法院当即予以受理。(余知都)


   手机铃声下载 快乐多多 快来搜索好歌!


发表评论】 【读书沙龙】 【短信推荐】 【关闭窗口


新 闻 查 询


 新浪推荐:定制您关心的新闻,请来我的新浪
订短信头条新闻,天天一款手机送给您!
每月十元钱网上安个家 建个人家园展个性魅力
新浪育儿频道“情系小茵子”爱心大行动
爱情 战争 科幻--漫画连载精彩纷呈
运动之美 世界共享 李宁-新浪十强赛专题
看战争巨片《珍珠港》 获精美珍藏礼品!
电视节目短信--不看电视报 节目早知道
订阅手机短信笑话 天天笑口常开!

文化教育意见反馈留言板电话:010-62630930-5178 欢迎批评指正

网站简介 | 用户注册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中文阅读 | Richwin | 联系方式 | 帮助信息

Copyright © 1996 - 2001 SINA.com, Stone Rich Sight.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四通利方 新浪网

本网站由北京信息港提供网络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