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哲学、外国哲学、逻辑学、伦理学、美学、科学技术哲学、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社会学、课程与教学论、政治经济学、经济思想史等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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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生招生有关注意事项及专业目录说明
一、北京师范大学2002年计划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1200余人,热忱欢迎符合报考条件的在职人员和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
二、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9月1日),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含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且已修完本科全部课程(同等学力考生不允许跨学科报考,且复试时须加试两门本科专业基础课); (4)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生。
三、考生的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自筹经费研究生的人员的年龄可以适当放宽。
四、报名时间:2001年11月10日至14日。报名地点:外埠考生在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招办确定的报名点报名,北京考生、报考我校艺术系音乐学、美术学(美术创作技法理论方向)专业的考生在我校研招办报名。初试日期安排在春节前两周左右,具体时间由教育部统一公布。考试地点:在外埠报名的考生由报名点安排,在京报考我校的考生在我校参加考试。
五、我校接收少数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生。免试生推荐办法由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制订。推荐免试生须在国家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
六、应届本科毕业生报名时须携带学生证及所在学校教务处或学生处的介绍信;在职人员须持考生单位人事部门介绍信。考生必须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非考生人事档案所在单位盖章无效,一旦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并追究盖章单位责任。在寄送报名登记表时,除按报名登记表要求附加成绩单(同等学力人员须附加专科学习期间的成绩单和进修本科课程的成绩单)外,非应届考生还须寄送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复印件(应有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
七、报考者在复试时须提交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
八、各专业招生名额在录取时根据考生报名、考试情况和导师人数作适当调整。
九、硕士研究生的录取类别包括:
(1)计划内非定向培养硕士生
(2)计划内定向培养研究生;
(3)计划外委托培养研究生;
(4)计划外自筹经费培养研究生。定向、委培和自筹经费研究生录取后须与我校研究生院签订定向、委培或自筹经费培养协议。
十、研究生招生网址:graduate.bnu.edu.cn
十一、研招办E-Mail:yzhb@bnu.edu.cn
具体专业请查询:graduate.bnu.edu.cn/zhaoshen/zsindex.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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