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刑警学院是公安部直属的一所专门培养侦查、刑事科学技术、法医、犯罪理论研究等专门人才的公安高等学校。学院积极探索既符合高等教育规律,又具有中国公安教育特色的办学之路,形成了独具专业优势和以教学为中心的教学、科研、办案三结合的办学模式,以及警务化管理等办学特色,被中外人士称为“东方福尔摩斯的摇篮”。竭诚欢迎有志从事人民公安事业,成为人民警察队伍一员的具有报考资格的考生报考我院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一、招收对象及条件
1、政治条件: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思想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志愿从事中国人民公安事业,本人及直系亲属没有任何违法违纪行为,政审合格。(报名时务必填写清楚父母及其家庭成员状况,已退休者应填写何时从何单位退休,并详细真实填写报名表各项内容,应填而未填写的不发准考证)。
2、学历条件:①各类全日制高等院校应届本科生和在职往届本科毕业生;(成人教育本科毕业生必须具有学士学位)②同等学力报考人员限于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高等专科学校大专毕业生不招收成人教育大专毕业生),并且有两年以上公安工作实践的考生;③往届考生报考时必须提供学历证书复印件;成人本科毕业生同时提供本科课程成绩单及学位证书复印件,否则不发准考证。
3、身体条件:除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体检标准及细则执行外,考生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①身体健康,五官端正,体型匀称,无各种残疾,无明显缺陷;②男生身高不低于1.68米,体重不轻于50公斤;女生身高不低于1.60米,体重不轻于45公斤;③左右眼裸视理科不低于4.8,文科不低于4.6,无色盲、色弱。
4、女生名额侦查学研究专业方向不超过20%,其他专业不超过总数的40%。
5、年龄不超过35岁。
二、报考时间、办法
1、报名时间:2001年11月(具体时间按教育部规定的报名时间);
2、考试时间:2002年1月(具体时间按教育部规定的考试时间);
3、报名方法:参加全国统一报名,按当地高校招生办规定办理。
三、考生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外国语、马克思主义理论按全国统一命题的试卷进行考试。其中外国语限报英语;法医专业考生同时参加全国统一命题的医学类(西医综合)考试,其他考试课程由我院自行命题。同等学力考生限报自筹经费或委培研究生。
四、学生入校后着人民警察服装,毕业后按照国家有关研究生分配政策主要面向公安政法系统分配工作。
五、联系方法
有关招生的具体事宜请与中国刑警学院研究生处联系。备有招生简章及参考书目等资料,每份5元。另备有历年业务课考试题,按专业文科每套10元,理科每套15元(均含邮费)购买时要注明报考专业方向。
学院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塔湾街83号
邮编:110035
联系部门:中国刑事警察学院研究生处
学院代码:10175
联系电话:024—86982252
联系人:李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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