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党史、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军队政治工作学、军队政治工作学、军队政治工作学、军事法学、诉讼法学
学院地处西安市文化教育区中心地带,与历史名胜小雁塔隔街相望,交通便利,环境幽雅。招生专业有中共党史、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军队政治工作学、军队政治工作学军队政治工作学、军事法学、诉讼法学。军队政治工作学专业招收有两年以上部队工 作实践的解放军现役军官和文职干部(含武警部队),同时可组织单独招生考试;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中共党史、军事法学、诉讼法学专业面向全国招生,地方生(计划内)录取后按有关规定办理参军手续,享受部队干部待遇,毕业后在全军分配工作。2001年我院招收计划内硕士研究生50名,计划外培养硕士研究生24名。
热烈欢迎有志献身国防事业者报考!
报考须知
1、报考条件。
①地方考生:具有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应届毕业生或在职人员,对所报专业有较好基础,年龄在30岁以下(1971年9月1日后出生),品德优良,身体健康,身高和视力符合要求(身高:男170厘米以上,女160厘米以上;视力:每一眼裸眼远视力4.6以上,且矫正视力4.9以上)。女生的招生比例控制在总数的20%以内。
②军队和武警考生:本科毕业学历,有两年以上工作实践,对所报专业有较好基础,年龄在35岁以下。③单独考试考生:具有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解放军现役军官和文职干部,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连续工作4年(截止2001年8月)以上,由所在大单位推荐可参加我院军队政治工作学专业单独命题考试。
2、报考办法。报考人员应持本人档案所在单位政治机关或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毕业证书、一寸同底版近期免冠像片3张,于2000年11月10日至14日到所在地区(市)招生办设置的报名点或我院研究生处报名。军队政治工作学专业单考报名,依据总政分配到各大单位的名额,按比例由大单位政治部干部部向我院推荐考生,经资格审查符合规定条件的考生将寄发有关报名材料。单考报名考务费100元。
3、初试时间为2001年1月,有关事项随《准考证》通知考生。
4、录取办法。根据初试、复试成绩,政审、体检和综合业务专长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5、毕业分配。地方考生入学三个月后办理参军手续,毕业后在全军分配工作;军队干部毕业后原则上回所在大单位分配工作;委托培养研究生毕业后一律回原单位工作。
6、2001年各专业考试科目均为5门,即政治(文)、外国语、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参加全国统考的政治(文)、外国语由国家教育部命题,3门业务课由我院组织命题,考试地点由各地报名点指定;军队政治工作学专业单独考试在我院进行,5门考试科目均由我院命题,其中3门专业课试题与参加国家统考试题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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