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请加拿大国籍
申请加拿大国籍的资格:
(1)申请人必须是年满18岁的永久居民;
(2)在申请入籍前的五年内,已在加拿大累积住满3年,其中最少2年是以永久居民身份留在加拿大;在未取得永久居民身份前已居住在加拿大者,其居留期是每一天当半天计算,且无论住多久,最多只能算作一年;
(3)没有以下任何一种情况:
①对加拿大的安全构成威胁;
②被勒令驱逐出境;
③有条件地出狱或受监禁或假释;
④目前仍被监禁中;
⑤在提出入籍申请之日起的过去三年内犯过刑事罪。
(4)具有一定的语言能力,能运用英语或法语进行交流;
(5)热爱加拿大,对这个国家及其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有足够的认识和了解。
未满18岁的孩子须由父母或监护人代为申请入籍,如同时申请,通常能与父母一起成为加拿大公民。
申请程序
申请入籍的程序主要有三个步骤:申请、考核和入籍仪式,整个过程一般需要4-6个月的时间。
1.申请
申请人可到临近的入籍法院或办事处提出申请,填写入籍申请表,填写时,可以向那里的工作人员或移民援助机构寻求帮助。填完后,需将申请表以及必备资料一起送至或寄至入籍法院或办事处。必备资料包括:(1)出生证明、护照或其他可以证实申请人出生地点和日期的材料;(2)能证明申请人是合法的加拿大永久居民的文件;(3)最少两种能证明申请人身份的证件(如驾驶证、医疗保险卡等);(4)两张一年内所摄的半身脱帽正面照(照片为35毫米/53毫米,下留有的10毫米空白作签名之用);(5)手续费,成人80加元,儿童35加元,所交费用概不退回。
2.考核
一般提前一个星期,申请人会收到关于考核时间和地点的书面通知。由1994年6月27日开始,入籍考核已渐渐以笔试代替了与法官之间的面试。试卷有英语和法语两种,考核内容包括对加拿大的历史、文化、地理、政治制度以及作为加拿大公民的权利和义务等的认识。一般不会超过《加拿大公民》和《加拿大一瞥》两本小册子的范围。
3.入籍仪式
如考核通过,申请人将会在一二个月内收到法院寄来的通知,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公民证书颁发仪式》。在仪式中,申请人将进行入籍宣誓,领取加拿大公民证书。
双重国籍
根据1977年2月15日起生效的《加拿大国籍法》,加拿大公民可以拥有多重国籍。这表明,其他国家的公民申请加入加拿大国籍时,只要原籍国法律容许,他(她)仍可以保留原国籍。反之,当加拿大公民申请加入其他国籍时,他(她)亦可以保留加拿大国籍。拥有双重国籍的公民值得注意的是,在享受该国权利的同时,还有责任履行该国公民的义务。也就是说,当你在加拿大之外的另一个国籍所在国遇上麻烦时,加拿大政府将无法对你实行保护。
   手机铃声下载 快乐多多 快来搜索好歌!       新浪企业广场诚征全国代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