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实习记者肖名焰 通讯员高志海) 今年12月19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考生王竹因考题出错而状告人事部一案作出判决,判王竹败诉,其诉讼请求因理由不足,被法院驳回。
去年5月,王竹参加了由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组织的2000年度国际商务专业资格考试。在答题过程中,他发现专业知识试卷第五大题第87小题有错误,考试结束后,王竹向人事部 考试中心命题处和外经贸部人教司干部一处反映试卷中的错题问题,认为错题对他造成了影响,要求解决。同年7月,王竹收到成绩通知单,其专业知识为80分未能达到84分的合格标准。一个月后,王竹的父亲再次致信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刘宝英主任,除反映试卷命题错误外,还要求该中心对错题妥善处理,以不影响对王竹国际商务师证书的发放。接到此信后,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与负责命题的外经贸部人事教育劳动司进行联系,并向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题组专家询问。专家确认因终审专家把关有误,造成专业知识试卷中的第87题正确答案B选项有误。根据论证,人事部考试中心决定对考试结果进行复核,对于在考试中选B项者加2分。
王竹认为,由于该题的出错,影响了他对与之有关联的86、88等几道小题的选择,因此只对这一道题加分是不公平的。人事部又对考生的答题部分选项进行了统计,结果是86题、88题的正确率分别为41.31%和59.32%,由此可以确认87题的错并未影响其对86题和88题的正确选择。经过多次协商,双方达不成一致意见,王竹因此一怒之下将人事部和外经贸部告上了法庭,要求人事部补发其国际商务师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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