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的教育著重儿童的自由发展,其前提是提供合适的学习环境,让儿童的个人潜能得以充分发挥。
对于幼儿来说,学习环境在很大程度上就是他们日常活动的空间。接受日间托儿( Daycare)服务的儿童,这一点必须倍加注意。温哥华市政府的托儿所建筑设计指引,就要求托儿所户内户外的环境设计都要有全方位、多元化的考量。不同年龄的幼儿有不同的学习需要 ,一般可区分为三个年龄层,分别是十八个月以下的“婴儿”(Infant)、十八至卅六个月的“学步幼儿”(Toddler),以及三至五岁的“学龄前儿童”( Preschooler)。对于“婴儿”来说,托儿所内首先起码要有七种专门学习环境,其中包括:
若干有助发展视觉及听觉等感官机能的所谓“艺术”(Art)环境;若干包含扮演及想像活动的所谓“戏剧”(Dramatic)环境;若干可让儿童摆布的玩具( Manipulative Toy)设施。另外再加上两种供阅读等活动用的“宁静”环境,以及两种供攀援及爬行用的体力活动环境。
“学步幼儿”的室内活动环境则起码要有八种:一、“艺术”环境;二、“戏剧”环境;三、可摆布玩具(及积木等);四、可让儿童营造其自身空间的大件玩具;五、宁静阅读环境;六、供一至二人短暂静处的空间;七、玩水玩沙等自由玩耍及相关感官活动设施;八、发展运动神经机能(Motor)的体力活动空间。
“学龄前儿童”的室内活动环境起码要有十二种,除了一至六与上述“学步幼儿”相同外,另包括:七、玩水设施;八、玩沙及质感认知活动;九、科学学习设施;十、积木及益智游戏;十一、运动神经机能活动及围圈圈集体活动;十二、有轮子玩具及构建类玩具。
一般来说,上述各种环境可以分别纳入三大空间之内:
一、活动室──这是最大的活动空间,最理想是基本形状呈正方形(无论如何又长又狭的房子是不适合的),但周边有小间隔布置成各种学习环境。
二、运动机能活动室暨休息室──供大动作的体力活动之用,同时在适当时段可转换成休息室,应可容纳十二张卧褥让小朋友们小睡之用。
三、静修室──可容纳三、四名小童,作个别辅导等之用。
上述各种学习环境,较大的像“戏剧”活动、大件玩具等,在设计图上以直径三公尺的圆圈代表;较小的像玩积木等“密集”活动则以二公尺的圆圈代表。由此可以推想到所需空间一般有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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