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省委和省政府十分重视包括国家助学贷款在内的高校资助经济困难学生的工作,省委书记俞正声、省长张国光多次作了专门指示和专题调研,要求各级领导干部都要关心高校经济困难学生的学习和生活。去年,副省长王少阶主持召开国家助学贷款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国家助学贷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决定将原来由省直有关部门组成的"国家助学贷款厅际协调小组"调整为由省政府副秘长何根法任组长的"省高校助学贷款协调小组",以加强对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力度。
经过湖北省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各商业银行和高等学校的共同努力,截止2001年底,全省61所高等学校中有41所开办了国家助学贷款业务;5.4万名经济困难学生申请了国家助学贷款,其中有3.3万名学生获得贷款,占申请贷款学生人数的61%,占全部约10万名经济困难学生人数的33%,获得贷款学生人数位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第一;学生与经办银行共签订2.2亿元国家助学贷款合同,占全国总额的9%,名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第三。
今年,在全国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中国人民银行、教育部、财政部下发《关于切实推进国家助学贷款有关问题的通知》后,湖北省高校助学贷款协调小组和教育厅先后召开了五次会议,研究国家助学贷款"四定"、"三考核"工作,进一步推进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广泛开展。湖北省采取的主要措施是:
1、教育厅会同财政、金融部门制定了全省"四定"工作方案和2002年国家助学贷款指导性计划,有59所高等学校确定了经办银行。3月中旬,人行武汉分行、省教育厅、省财政厅联合发文将"四定"下达到了各商业银行和高等学校,并要求尽快组织实施。同时,要求教育行政部门和各高等学校,积极配合人民银行武汉分行做好"三考核"工作。
2、起草制定《湖北省国家助学贷款实施细则》,并提交高校助学贷款协调小组讨论,待通过后颁布。
3、督促高等学校建立国家助学贷款专门机构和落实专职人员,抓紧高等学校助学贷款信息系统建设,计划在5月份举办高等学校助学贷款人员培训班,布置助学贷款学生档案管理有关工作,进行管理软件操作培训。
4、搞好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宣传,在高等学校学生中开展诚信教育。对于国家助学贷款工作落实难度大的高等学校,采取重点跟踪督办方式,帮助学校解决实际问题。
当前,湖北省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今年1月至3月中旬,经办银行共审批发放国家助学贷款6240多笔,新增贷款余额近2470万元,其中,工行发放5576笔,新增贷款余额2240万元;中行发放484笔,新增贷款余额150万元;农行发放182笔,新增贷款余额7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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