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余时间内需要能随叫随到,女性要求无男朋友”,这是某广告公司对“行政办事员/秘书”岗位的招聘条件。找了半年工作未果的吕女士指点着这则招聘广告说:“这家公司到底安的什么心?有没有男朋友这种个人隐私的事情怎么成了应聘的决定条件?”对这个让人觉得有些暧昧的招聘条件,该公司工作人员解释:“这是工作需要,交了男朋友的女工作人员容易分心。”
记者发现这个“怪异”的招聘条件后,在各个媒体的广告上和人才市场招聘材料中留心查找了一下,结果还真是吓人一跳。“女性无男朋友”原来还不是最特别的,“酒量要在白酒一斤以上”等让人大跌眼镜的要求层出不穷。招聘方对招聘中此种条件的解释基本类似:为发展企业需要,不同岗位不同要求。
这些条件都被资方当成了是“试探”个人能力的“试金石”本身就已经让人百思不得其解,而应聘者的反应就更让人诧异了。据媒体报道,在某市一些经理级人物主持的招聘会上,出现众多“描眉画眼”、携带个人“写真集”的年轻女大学生,“写真集”封面是妖娆靓丽的特写照,里面则有少则七八幅多则上百幅的彩色“写真”,或卧或立,袒胸露背,“少儿不宜”。这些照片用于征婚则可用于求职则极为不宜。细想想,招聘单位的要求可谓应聘者的指挥棒,“写真集”的出现也是招聘单位怪异招聘条件下的衍生品。
招聘不是选美,求职更不是征婚,何况大多数招聘人才的公司并不属于对相貌、形体和性别有特别要求的行业。供求双方何必出此下策?记者发现,凡是开出“怪异”条件的招聘者和给出“写真集”的应聘者之实力大多不够强大,以上行为难免有以此为噱头来自我炒作之嫌疑,但是这些行为却已经对整个人才市场秩序造成了很大冲击,并造成相当恶劣的影响。有关人士指出,现在人才流动性越来越强,相关部门应该在适当时候对社会上的招聘工作进行规范,建立和健全人才招聘机制,以杜绝“血型要求”、“酒量要求”、“写真集”之类弊端,使就业公平公正,让所有人都享有同等机会。(周明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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