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有新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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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2/05/29 11:15 深圳商报 |
本报5月28日《国家司法考试成绩揭晓》一文见报后,有大量读者向本报询问今年申请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有何规定,为此,本报记者专门咨询了市司法局司法考试办公室的有关人士。据介绍,根据有关规定,只有达到2002年国家司法考试合格分数线,即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应试人员才可以申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记者昨天还从市司法局司法考试办公室了解到,司法部已经将首次国家司法考试成绩书面通知单邮寄到全国各地司法行政部门,估计我市考生将在近日内就会收到成绩单。 关于如何申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市司法局司法考试办公室的有关人士介绍说,考生应该在收到成绩通知书之日起20天内向所在市(地)司法行政机关提出申请,并按司法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有关材料。经审核符合资格授予条件的人员,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在规定期限内没有提出申请并且没有正当理由的,视为放弃申领资格,司法行政机关将不再予以办理有关手续。 据介绍,申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应当如实填写《2002年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以供审验:1.本年度国家司法考试成绩通知书;2.申请人身份、学历证明原件(由受理申请机关审验后退回)及复印件;3.近期同一底片二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3张;4.司法行政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赵鸿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