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来没有被媒体关注过的北京市海淀工读学校上报了。但这却是一篇让他们颇感尴尬的报道。今年5月30日,北京某地方媒体在显著位置报道《海淀××学校如此管理学生进校竟要被搜身》。“报道说搜身侵犯了学生合法权益,我们承认。但对于工读学校来说,这也是能够保证大家安全的做法。我们只好打碎牙和血吞了!”徐校长这样解释他的心情。
该校目前共有学生189人,其中80%的学生在原学校有强行索要他人财物的行为,参与 过打架斗殴的占76%。“这些孩子可不是‘小绵羊’,急了什么都能干出来。没有一点强制手段和保护措施,随时都有可能发生暴力事件。”
据校方介绍,他们每年都会在进校检查中查出不少凶器,去年还曾在学生书包里搜出1公斤炸药!
“大部分家长都赞成我们的做法。他们觉得这也是在保护自己孩子的生命安全。但我们知道,如果有家长到法院起诉,我们必败无疑!”《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章第十八条规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送工读学校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工读学校应当对其进行思想教育、文化教育、劳动技术教育和职业教育。工读学校的教职员应当关心、爱护、尊重学生,不得歧视、厌弃。”《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四章第三十六条规定:“工读学校对就读的未成年人应当严格管理和教育。工读学校除按照义务教育法的要求,在课程设置上与普通学校相同外,应当加强法制教育的内容,针对未成年人严重不良行为产生的原因以及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的心理特点,开展矫治工作。”“关于工读学校的条文没有任何细则。‘严格’?能严格到什么程度?”北京市朝阳工读学校校长谭朴说:“我想都安上铁门铁窗,增加学校的保卫力量以防止暴力事件发生,表现不好周末不允许回家。可这都是违法的呀!”
在工读教育领域中,流行着一种说法:“5+2=0”。一部分工读生产生问题的根源是错误的家庭教育,以及东邻西舍的所谓“朋友”。他们在家里过完周末返校后,老师们往往发现:原来差不多改掉的毛病又出现了,原来已经快纠正的错误想法更加根深蒂固了。在学校经过了5天教育,休息了一个双休日反而倒退了。“可是孩子也有休息权啊!不让他们回家,于情于法,我们都无法做到。”校长们说。
除此之外,还有一些法律问题让工读老师们感到头疼。
去年,上海曾经发生过两起学生家长状告工读学校的事情。案由都是一样的:没有经过家长同意,普通中学就把他们认为的“坏学生”送到了工读学校;而工读学校又不敢在原校没有答应继续接收学生的时候,就把学生放回去。家长的理由是:凭什么让我们孩子进工读学校?我们没同意为什么就转校?
这两起官司,工读学校都输了。
朝阳工读学校谭校长说,没有明确的法律条文给予保障,我们如何履行法律赋予我们的责任?到大街上把他们都抓回来?还是由公安机关扭送?“三自愿”导致了“三不管”。大部分有问题的孩子,被普通学校厌弃,或者自己厌学,长时间流浪于社会。
据了解,日本有与我国的工读学校相类似的机构,叫做“救护院”。与救护院同时工作的,还有专门的咨询机构和权力机构。只要这些机构认定一个孩子“应该被送进救护院了”,其他人(包括家长)就都不能阻拦。我国的相关法律和制度设置是否可以借鉴他们的做法?(本报记者 江菲 王海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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