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新华社播发通稿:海南省教育厅等部门组织调查小组,对在海南报名参加今年高考的所有外省就读生的情况进行调查,并由省高招办取消25名持假档案、假户口的考生的考试资格。
高考报名弄虚作假固然不妥,招考部门严格管理,取消其报名资格自然也在情理之中。然而寻思再三,笔者内心对这批考生的怜悯之情却始终挥之不去。他们为什么要这么做? 笔者以为,根源就在于目前存在的因地域和民族的不同而产生的教育的差异性,以及由此而导致的高考取人的不公平性。
众所周知,每年全国高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录取控制分数线都存在较大差别,在甲地能上重点本科的分数,在乙地只能上专科的现象可谓司空见惯。于是,一些录取分数线较高的地方的考生向分数线相对较低的地方“转学”的现象就出现了,而且大有愈演愈烈之势。仅以海南为例,外地考生前去参加高考的人数1998年至2002年分别为:100、200、500、1000。就在前几天,武汉市的一家报纸还登出招生广告:某校在汉招收的学生可获得某自治区学籍参加高考。其“优势”之处显然就在于其较好地运用了“地区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规定:“受教育者在入学、升学、就业等方面依法享有平等权利”。今年全国“两会”期间,部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曾就目前高考中存在的不平等问题展开了激烈讨论,并提出许多改进意见。根据这些意见,国家有关部门已着手制定新的办法,进一步体现高考的公平性原则。笔者以为,一旦还公民真正平等接受高等教育的权利,类似海南的作假现象自然也就不复存在了。(马良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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