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党胜德) 7月29日,赵女士在参加某公司举行的小学英语教师招聘会时,因为没穿套装和没涂口红而被拒之门外。不穿套装,不涂口红就不许参加面试,应聘者质疑此举是否故弄玄虚,而公司表示是体现企业形象。
据赵女士讲,7月29日,她到南方人才市场东座6楼参加某公司举行的小学教师招聘面试,当她刚走出电梯就被这家公司的工作人员拦住,工作人员表示凡是没有穿套装,没有涂 口红的都不能参加面试。因为这两道“门槛”,当天就有30多人被拒之门外。赵女士表示,公司要求前来应聘的人员必须统一着装,男的穿白衬衣、黑西裤,女的则要穿清一色的工作套装,还要涂脂抹粉,而现在已经在公司上班的职员几乎都是穿的休闲装,并没有统一着装。所以,公司招聘小学英语教师作出这样的规定有点死板,甚至有故弄玄虚之嫌。
昨天上午,记者采访了该公司负责招聘的高老师。高老师表示,如果应聘者穿休闲装、吊带装来应聘,这本身就意味着应聘者本人太随意,自律性不强。公司要求应聘者穿套装,涂口红,一方面是为了考查应聘者自身的气质,一方面也是为了维护企业形象。同时,高老师称即使公司作出的规定有些苛刻,应聘者如果真的想应聘成功就应该无条件地服从,而不是和公司唱“对台戏”。
广州市劳动局有关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公司招聘员工时对着装、打扮的具体要求,公司应该具有自主权,但是,其要求是否合理目前尚没有明确的法律进行界定。广东君和平律师事务所卢律师表示,公司对应聘者提出的对着装、打扮的具体要求,这实际上就是一种邀约,如果应聘者接受这个邀约就应该按照公司要求进行打扮和化妆,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公司的作法并没有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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