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猎头公司的评价,一直众说纷纭。反对者的意见是猎头公司是拆东墙补西墙地干活,搅乱了社会的秩序,而不能创造效益。
究竟是不是,还是来看看猎头行动中三方的情况。
猎头中存在着三个利益主体,挖掘人才企业、被挖掘人才企业和人才。很显然,挖掘 人才企业是获利的,一些外企动辄以十余万元的手续费要求猎头公司推荐人才,如果不能因为人才而带来效益,谁会做这种事呢?人才自身在其中也是获利的,他之所以改变工作,也是因为他认为可以获得更好的发展空间或是更能使自己的价值得到认可。
被挖掘公司的情况就要复杂得多。表面上看,人才被其他企业挖走,是一大损失。可是,人才会走,也是因为他认为在这里不能得到充分的承认,那么,公司少了一个公司不承认是很有价值的人,损失也不是很大吧。更重要的是,被挖掘公司没有获得利益,却获得了一个教训,说明你的公司在人才管理上已经开始出现危机了,警钟已经敲响,如果能够改变人力资源上的态度,其潜在收获也是不小的。
对于社会来说,好像猎头公司只是将人才从这里搬到那里,是个零和游戏,其实并非如此。人是一个人,可人力资源并不同,将人从一个不能充分发挥的岗位换到可以充分发挥的岗位,实际上是人力资源的释放。应该说,猎头公司是有益于社会的,当然,也总会有一些打着猎头旗号招摇撞骗的企业,一如其它生产领域,但毕竟瑕不掩瑜。而随着猎头行业的发展,如前面所说猎头公司与客户新型人力资源开发关系的建立,将对社会中传统的人力资源管理方式带来巨大的冲击,也将对社会人力资源的开发起到重要作用。(王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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