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英姿)进厂交押金200元,厂服费100元,每月还要从工资中扣掉200元,直到扣满1000元为止,工作做得不好要罚50元,和主管辩理再罚200元……近日,广州黄埔区某木业厂十余员工向本报反映他们的遭遇。前天下午,该木业厂一负责人向记者表示,扣押工资是为防工人辞职,离厂时押金和工资如数退还。昨天记者获悉,9名辞职员工中已有3名员工拿回押金和扣押的工资。
该厂员工吴志红和付许吾反映,她们是今年6月18日进厂的,进厂时凭个人身份证交了200元押金,100元厂服费,10元厂牌费。然后,两人被分到底板车间工作,由老员工带了10天后,便独立干活。令她们不解的是,工厂每月都从员工工资中扣掉200元,除非月薪不足200元,听说要一直到扣满1000元,再到年底发放,如果合同期内辞职,就一分钱也拿不到了。她们说,前天,十多名工人难以忍受工厂这样千方百计逼走员工,打算辞掉工作,但每月扣掉的工资和进厂押金却拿不到手,总共有五六千元。
了解到工人反映的情况后,记者当即与黄埔区劳动局取得联系,据称,这种做法是违法的。后来,监察中队的刘先生建议,由工人到劳动部门填一份举报材料,他们将尽快进行调查。
前天下午,记者来到位于黄埔区沙浦村的这家顺华(原名顺发)木业厂门口,一位自称姓谭的先生表示,工厂完全是按照劳动法行事的,因为私营企业员工流动性强,所以每月从工人的工资中扣押200元,就是为了防止工人流失,工人就不会随便离厂了,但这些钱不会扣掉不退。他说,包括进厂的200元押金和每月扣押的200元工资,工人如果因为不适应工作或身体欠佳等原因提前15天提出辞职,工厂肯定要退还押金和工资的。他表示,工厂已经与员工约定到工厂来依法办理手续。
昨天,9名欲辞职的员工中已有3名办理了退还押金和工资的手续,其他员工正在补办有关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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