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针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生实行助学贷款,到现在已经快三年了。从各方面公布的数据看,助学贷款为100多万大学生解决了“上得起学”的问题,与这两年的高校扩招(解决了相当一部分青年学生“有学上”的问题)相提并论,堪称两大功德无量的举措。
高等教育不是义务教育,不可能向受教育者免费提供,青年学生如果因为家庭经济困难而被高校拒之门外,将对国家的人才培养和人力资源发展带来重大损失,因此需要用以助 学贷款为主,以奖学金、勤工俭学、特殊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方式为辅的一整套政策体系,帮助贫困大学生顺利完成学业。这些都是十分简单的道理。但与此同时,“借债还钱,天经地义”,大学生自然也不能例外,也是十分简单的道理。前些时候,某市曾传出一条爆炸性的消息:该市工商银行从1999年9月开始向各高校发放贫困生助学贷款,目前已经按合同发放了1.8亿元。到2001年12月20日,有1250名毕业的学生进入还款期,但迄今仍有119人没有还钱。这119人毕业之后,各种通讯方式都不通知工行,原来贷款时填写的家庭住址等通讯方式也多有变更或者不详。据说,该市工行其他个人消费贷款群体中,不还钱的比例远远低于千分之一,而大学毕业生却远高于这一比例。这条消息尽管并不具有多大的普遍性,但也足以引起人们对大学生贷款后还款问题的关注。一些银行意识到风险较大,放贷逐渐趋于消极;教育部决定结合全国高等教育学历查询系统,建立国家助学贷款学生个人信息查询系统,方便银行和学校对那些欠款不还的毕业生进行“跟踪追击”,这些多少都显示了人们对大学生的某种“不信任感”,而这很难说与少数大学毕业生的“赖账”行为没有关系。
与其他个人消费贷款相比,国家助学贷款最大的优点是不需要担保,只需要提供贷款介绍人和见证人,且介绍人和见证人无需承担连带责任。银行当初之所以愿意为大学生申请贷款提供如此便利的条件,正是考虑到大学生总体上是综合素质高、就业前景好、创业成功率高、预期收入相对较好的人群,对他们发放贷款风险很低。而且从长远看,帮助他们就学成才,也是为银行培育未来的优良客户。现在,方方面面都在注视着那些贷款在身的大学生,他们的信用表现将证明他们能否善待社会的善心,能否对得起银行对他们的信任,能否为弟弟妹妹们今后享受助学贷款创造良好的信誉环境,能否为全社会做出诚实守信的表率……(本报评论员 潘洪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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